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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统〔2017〕51号
新郑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迎接建党96周年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中心、队:

按照市直工委在全市各单位组织开展“建党96周年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建党96周年主题实践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郑市统计局

2017年6月13日


新郑市统计局建党96周年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在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昂扬奋进的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郑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郑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以及新郑市第五次党代会和新郑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重温党的光辉历史,讴歌党的丰功伟绩,营造浓厚党建氛围,增强党建责任意识,为市委、市政府打造“七个新郑”,实现“两个率先”贡献应有的力量。

二、目标任务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珍惜发展机遇,维护发展环境,积极投身市委中心工作,以争先锋、做表率的实际行动和一流的工作业绩,迎接建党96周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主要内容

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围绕八项主题开展,从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

(一)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使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牢记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不断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6月下旬)。

(二)开展讲党课活动。紧扣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内容要求,重点讲授党章党规的主要内容,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解读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回顾建党96年来的光辉历程,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6月下旬,为全体机关干部讲党课。

(三)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活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活动,着力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7月初)。

(四)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和维护党纪的自觉性,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测试内容主要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条款和内容(7月初)。

(五)开展先进典型选树表彰活动。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全局重难点工作推进情况,以评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为主题开展表彰活动,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领作用。(7月初)。

(六)开展“亮身份争先锋”活动。机关党员干部在工作期间和联系服务群众、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时,要通过佩戴党员徽章、设置公示牌等方式亮身份,激励机关党员干部主动履行党员义务,切实增强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6月中旬—7月下旬)。

(七)开党员服务月活动。依托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与驻村(辛店镇黄岗村)村容村貌整治、清扫分包路段、向贫困户送温暖、慰问退休老党员以及困难职工等服务活动,不断拉近基层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为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6月中旬—7月下旬)。

(八)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引领机关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板报等形式,在全局上下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6月中旬—7月下旬)。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党小组要正确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召开党小组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各党小组的活动,指定专人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学习,务求实效。机关党员干部要在集中学习之余,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升思想境界,认识新事物,了解新形势,掌握新技能;要正确处理好日常业务工作与党建活动的关系,自觉将党建工作落实到工作中的各个方面,着力提升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

(三)认真开展,及时总结。各党小组要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在主题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形成开展活动的情况报告,于7月31日前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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