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32518/2017-00005
  • 新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通知
  • 2017-03-14
  • 2017-03-14
  • 通知
  • 新爱办〔2017〕8号
2017年新郑市城乡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清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91号文件)要求,清除市域范围内积存垃圾,完善我市城乡环卫体系,实现城乡垃圾日产日清,给全市人民营造干净卫生、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题,以迎接丁酉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以解决清扫保洁不到位、垃圾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运输车破旧污损不密闭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城乡卫生管理水平。

二、工作范围

新郑市市域范围。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2017年12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居民区地面清扫保洁、垃圾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整治工作。

(二)按照责任分工,每月对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规划局、市交运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旅游文物局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所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三)每月的15日、30日定为城乡清洁行动日,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全城大清扫活动,全面彻底清理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建筑工地、公共绿地、集贸市场、河道及其他水域的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对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对重点区域道路绿化带、树木、花坛及广场绿化区域实施冲洗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活动开展期间注重营造氛围,及时收集影像资料,确保活动开展有声、有色、有实效。

3月15日至31日活动重点:以拜祖大典主线路环境整治督查问题和郑州市各级检查考核通报问题为主。

4月以后的活动重点:以郑州市和我市各级检查考核通报以及单位自查问题为主。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赵建军  市爱卫办主任

常务副组长:刘爱梅  市爱卫办常务副主任

副  组  长:吴限涛  市爱卫办副主任

党桂琴  市爱卫办纪检组长

张国桢  市爱卫办副科级干部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分管领导

市“全城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推进和督导考核,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常务副主任刘爱梅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清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91号)要求,进行安排动员,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开展整治。并对每月15日、30日的城乡清洁行动日进行具体安排和实施。

督导组按照分工,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验收。

市爱卫办常务副主任刘爱梅任组长,市爱卫办吴限涛、党桂琴、张国桢任副组长,成员为市爱卫办综合科、城市卫生科、农村卫生科、宣教科、病媒生物防制科、检查评比科工作人员。

第一督导组:组长刘爱梅,责任科室城市卫生科、检查评比科,负责协调督导新华路街道、新建路街道、新烟街道辖区单位;

第二督导组:组长吴限涛,责任科室农村卫生科,负责协调督导龙湖镇、郭店镇、薛店镇、孟庄镇辖区单位;

第三督导组:组长党桂琴,责任科室宣教科,负责协调督导辛店镇、梨河镇、观音寺镇、具茨山管委会辖区单位;

第四督导组:组长张国桢,责任科室病媒生物防制科,负责负责协调督导新村镇、和庄镇、城关乡、中心城区新区辖区单位。

各督导组负责辖区内各类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垃圾乱堆乱放,城中村、镇村结合部垃圾、杂物,黄土裸露等情况进行督导。

市爱卫办综合科:对爱国卫生网络投诉平台、电话投诉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反馈给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办理,同时,将问题交由相关督导组进行督导。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清洁行动。

3.注重协调沟通。各有关单位要注重联系沟通,按时上报工作动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1)3月15日—3月31日,每日下午17:00时前上报当日活动开展情况;

(2)4月—12月,每月15日、30日下午17:00时前上报当日城乡清洁行动开展情况(附照片);每月30日下午17:00时前上报当月城乡清洁行动工作总结;

(3)定期召开城乡清洁行动工作推进会,各单位汇报当前整治工作进度、取得的成绩、面临的问题等。

4.强化督导检查。城乡清洁行动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落实不力、行动滞后、问题反复、屡督不改、影响全市工作大局的,按照《郑州市城乡清洁行动财政扣款办法》和《郑州市城乡清洁行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联系人:高国建 联系方式:62684022(邮箱:xzdawb@126.com)


2017年3月14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