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32518/2017-00010
  • 新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通知
  • 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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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爱办〔2017〕15号
新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郑州市2017年二季度爱国卫生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爱卫办关于对2017年第二季度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郑爱办督〔2017〕14号)文件要求,2017年6月20—23日,郑州市将对我市第二季度爱国卫生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为确保考核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乡镇城乡清洁行动开展情况。

(二)各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情况。

(三)对届满复审的各级卫生镇进行重点督导。

(四)对新创及届满复审的省级卫生村(单位、小区)进行考核验收。

二、考核项目及样本量

(一)城乡清洁行动开展情况

1.城区卫生管理情况

(1)市容环境卫生:抽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4条,工地(在建、拆迁、待建工地)1个,游园绿地2处。

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市住建规划局(园林中心)、新华办、新建办、新烟办、新区

(2)单位、社区卫生:抽查单位、社区各2个。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以及市农委、新华办、新建办、新烟办、新区

(3)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抽查城中村1个,出入市口和城乡结合部各2处。

责任单位:市农委、新华办、新建办、新烟办、新区、和庄镇、梨河镇、新村镇、城关乡

(4)公共场所卫生:抽查集贸市场、汽车站、公厕各1处。集贸市场以划行归市、规范经营和卫生保洁作为考核重点;汽车站把禁烟宣传和车辆秩序作为考核重点。

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中心、市交运局、市城管执法局

(5)食品安全:抽查“六小”单位、门店2条街,每条街5个单位、门店。检查中把“五小”门店亮证经营、证照上墙、病媒防制和制度落实作为检查重点。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工商质检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城管执法局

(6)查阅城乡清洁行动相关资料。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新华办、新建办、新烟办、新区

(二)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情况

(1)镇容环境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主次干道各2条,集贸市场1个及镇容镇貌。

(2)村庄卫生:抽查行政村3个。

郑州市检查中把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和垃圾清运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对沿线发现的垃圾按实际数量和有偿清运规定给予处罚,计入乡镇的考核成绩。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三)届满复审的各级卫生镇进行重点督导

(1)乡(镇)容环境卫生:抽查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各2条,游园绿地1处。

(2)单位、社区卫生:抽查乡镇卫生院、社区1个。

(3)镇中村、镇村结合部卫生:抽查镇中村、镇村结合部。

(4)公共场所、食品卫生及病媒生物防制:抽查镇集贸市场、公厕各1个,1条街3个“六小”门店。

(5)镇辖村卫生:抽查所辖村庄3个。

责任单位:龙湖镇(届满复审)、城关乡(新创省级)

(四)对新创及届满复审的省级卫生村(单位、小区)进行考核验收。根据各单位“三小”申报数量,以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为重点,分组进行考核验收。

卫生单位:市总工会、市委党校、市林业局、市农委、地税城管分局,辛店镇地税所、城关乡地税所,新华办环卫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单位要加强郑州市2017年第二季度考核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本单位承担考核内容、项目、样本量,加强联系对接,制定详细的迎检预案,合理设置迎检线路、安排陪检人员,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勇夺上半年整洁行动郑州市“爱国卫生杯”红旗乡(镇)、村荣誉,确保我市上半年考核工作效果。

(二)明确责任,强化整改。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省、郑州市卫生镇标准和各级考核内容及项目,抓好各级督查排查和脏乱差问题排查整改,要加大人、财、物投入,严格标准,完善设施,举一反三,提升形象,积极培育本辖区、本行业规范化管理和创建示范点,出形象,出亮点,确保我市在郑州市综合排名。

(三)跟踪督查,严格奖惩。市城乡清洁行动督导组将对各整治工作组、各单位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领导不力、行动迟缓,整改不到位或影响我市考核成绩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2017年6月2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