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9月14日至2017年1月11日,对新郑市黄帝文化展览室工程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黄帝文化展览室工程位于轩辕路鼎坛广场东南侧为新建工程,一层轻型木结构,建筑面积382.8平方米。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新政〔2016〕1号)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与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暂估价为2702608.02元。监理单位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该工程2016年1月12日开工,2016年3月20日竣工,验收结果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及签证有:文化展览室前广场增加木质护栏57.5米、西侧增加配电房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2825204.98元,审定金额1846515.27元,审减金额978689.71元。审减主要原因:1.木屋架、木柱、木墙开关、插座等高报单价按规定扣减;2.保温隔热墙面、室内竹木地板、石材楼地面等多报审工程量及规费均按规定扣减;3.依据新郑市财政局《关于政府投资工程预算评审及工程前期费用审核的报告》的批示下浮5%调整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