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7-00064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7-12-22
  • 2017-12-22
  • 公告
  • 2017年第62号(总第173号)
中国共产党新郑市委员会党校2014至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21日至8月4日,对中国共产党新郑市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市委党校)2014至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委党校属副县级事业单位,是新郑市委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是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内设办公室、培训科、人事财务科、后勤科四个科室。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6人,离退休18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党校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但还存在超预算支出、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支出。
  市委党校2014年“商品和服务支出”超预算支出974487.34元。
  2015年“商品和服务支出”超预算支出1273068.57元。
  2016年“商品和服务支出”超预算支出1693425.46元。
  2.预算编制不完整。
  市委党校2014年底结余1404326.62元,2015年底结余1791294.05元,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均未将上年度结余资金纳入下年度预算。   (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市委党校2014年列支培训费2笔67962.50元,2015年列支培训费5笔84300元,2016年列支培训费4笔金额92500元,均未付相关通知、议程、方案等资料。
  2.原始凭证不合规。
  市委党校2014至2016年列支不合规发票共计36张,金额167366元。其中:2014年无清单33张金额148926元,2016年无清单3张金额18440元。
  3.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截至2016年底,市委党校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1笔721859.89元未进行清理。
  (三)“三公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3529143.76元。
  2014年允许列支公务接待费超支147289元;2015年实际支124252元,超支95501.06元,2016年超支86353.70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实行单车核算。
  市委党校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按规定实行单车核算。运行车辆共3辆。单车平均费用2014年76388.67元;2015年58118.50元;2016年46704.08元。
  3.在非招待科目中列支招待费。
  市委党校在培训费中列支招待费376503元,其中2014年列支145166元,2015年列支111837元,2016年列支119500元。
  (四)固定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4300元。市委党校2014年购买汇康跑步机两台、综合训练器一台、动感单车一台、磁控车一台共计243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市委党校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核算,积极组织对债权债务清理;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控制招待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五、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市委党校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他问题正在按照审计要求进行整改。市委党校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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