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7-00065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7-12-22
  • 2017-12-22
  • 公告
  • 2017年第63号(总第174号)
新郑市2014至2016年度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调查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21日至9月18日,对我市2014至2016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的用于促进就业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贷款担保贴息。
  我市就业服务工作由市人社局及市财政局共同负责管理和实施。市人社局负责就业制度、政策的执行和业务审批;市财政局管理就业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拨付资金到各用款单位。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再就业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再就业制度逐步完善,新郑市人社局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较好地管理使用就业补助基金。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公益性岗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用人单位未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经审计,用人单位均未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二)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方面存在的问题
  培训机构认定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
  2014年至2016年先后确定9家培训机构对就业人员进行培训,未履行招投标程序。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就业困难人员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电子档案信息不全。
通过电子信息辅助审计,对人社局提供的2015年12月安置公益性岗位名单与2015年3月以来提供的办理失业证的电子档案信息进行比对,部分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无失业证号,电子档案信息不全。
  2.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我市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逐年增加,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上来看,当前我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面,对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和扶持促进青年就业方面的支出比重较低。截至2016年底,职业介绍补贴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两项政策均无人享受。
  四、处理决定及调查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人社局完善、细化促进就业新政,出台实施细则和适应性培训管理办法,合理平衡政策之间补贴力度,必要时进行合理整合,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重视、落实资金管理规定,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确保资金的规范管理与使用绩效。
  五、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市人社局正在按照审计要求进行整改。市人社局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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