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7-00067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7-12-22
  • 2017-12-22
  • 公告
  • 2017年第65号(总第176号)
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2014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28日,对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2014年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属事业单位,隶属新郑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能是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发展。现有教职工191人,退休教师10人。学校设有3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300人。内设办公室、教导处、政务处、总务处、教研处、团委、工会。公务用车2辆。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 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财务收支基本合法,但还存在公务用车运行费未实行单车核算、在非招待费科目中列支招待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三公”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公务用车运行费未实行单车核算。
  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按规定实行单车核算。运行车辆共2辆。2014年单车平均费用55885.37元;2015年72236.21元;2016年41518.86元。
  2.在非招待费科目中列支招待费23168.18元。
  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2016年在其他科目中列支招待费23168.18元,其中:在学生活动费中列支11578.18元;在福利费中列支11590元。
  3.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
  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2014年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费共计15630元,其中:现金购办公费9490元,培训费3740元,会议费2400元。
  2015年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费用共计25326元,其中:现金购办公费22526元,维修费2800元。
  2016年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费用共计16791元,其中:现金购办公费13065元,培训费3726元。
  (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处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报批。
  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2014年处置电子产品等一批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共计26970元(其中:5月3970元,9月23000元),已上缴财政,未履行报批手续。
  2.滞留专项资金74800元。
  截止2015年底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滞留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员考取高中一次性救助资金74800元。
  3.应退未退学生书作业费59915.70元。
  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截止2016年底应退未退学生书作业费59915.70元。
  4.原始凭证不合规。
  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2015年在办公费等中列支无清单发票3笔共计7400元;2016年在学生活动费中列支无清单发票3笔共计44150元。
  四、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今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五、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正按审计要求积极整改。新郑市第三高级中学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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