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7-00071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7-12-22
  • 2017-12-22
  • 公告
  • 2017年第69号(总第180号)
新郑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4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7年7月17日至8月1日,对新郑林业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林科所)2014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林科所为林业局下属二级机构,属事业差补编制。在岗人员6人,事业差补编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林科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是,林科所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2015年11月列支无塔供水系统费用199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二)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雇佣临时人员工资发放清单未盖单位财务章。
  (三)跨年度报销费用
  2015年3月列支挖机租赁费10240元,开票日期为2014年10月27日。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市林科所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流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搞好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工作,对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五、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林科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对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其余问题正在按照审计要求积极整改。新郑市林科所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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