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7-00085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7-12-22
  • 2017-12-22
  • 公告
  • 2017年第83号(总第194号)
新郑市林业局S323段辛店镇游园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6月23日,对新郑市林业局S323段辛店镇游园建设工程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郑市林业局S323段辛店镇游园建设工程包含两个游园,其中:一标段(许衡园)位于王行庄煤矿北侧、二标段(白居易园)位于S323与轩辕路交汇处,占地79.5亩。主要施工内容为:栽植绿化树种、铺设草皮、地面铺装、新建亭子、新打机井、铺设喷灌设施、灯光照明、雕塑等。2014年5月12日公开招标,一标段(许衡园)中标单位为鄢陵县花木盆景园,中标价4430276.13元;二标段(白居易园)中标单位为南阳建工集团,中标价3541528.96元。建设单位新郑市林业局,设计单位为河南盛世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2014年9月30日开工,2014年12月9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内容主要有:1.一标段增加煤矸石外运及回填种植土、拆除移动基站房及回填种植土、栽植苗木的品种和数量变更、增加过路顶管、从附近村庄引入电源、打井及配置水泵等内容;2.二标段增加回填土方、整理绿化用地、栽植苗木的品种和数量变更、增加过路顶管、香山亭基础变更、电缆规格和长度变更、增加廊架柱子基础、增加廊架支柱等内容。
  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项目报审金额10035620.79元,审定金额8359338.16元,审减金额1676282.6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标段(许衡园)送审金额5229306.18元,审定金额4029928.94元,审减金额1199377.24元。审减主要原因:园路、花岗岩踏步、种植池、回填土及堆筑土山丘等多报审的工程量按规定扣减;青石坐凳、快速取水阀未按图纸要求施工,综合单价按规定调减;儿童景墙、庭院灯、景观灯、草坪灯等高报单价按规定调减;大叶女贞、广玉兰、枇杷、银杏、乌桕、东京樱花等绿化树种规格未全部达到设计要求,综合单价按规定调减。
  (二)二标段(白居易园)送审金额4806314.61元,审定金额4329409.22元,审减金额476905.39元。审减主要原因:5米宽园路、3米宽园路及预制混凝土路缘石未施工,按规定扣除;雪松、银杏、朴树、日本樱花、垂枝槐的规格未达到设计要求,综合单价按规定调减;乌桕、鸡爪槭、弧形4米宽园路、零星铺装、石坐凳、平地树池、堆筑土山丘、电缆、喷灌设施、整理绿化地、廊架支柱等多报审工程量均按规定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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