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5月24日至6月19日,对新郑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水循环系统改造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水循环系统改造项目位于新郑市人民检察院院内。工程内容为新打机井2眼总井深600米、铺设管道280米、铺设电缆890米、中央空调抽回水系统2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7年1月19日公开招标,郑州市鑫河水利水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534116.34元。建设单位新郑市人民检察院。该工程2017年2月5日开工,2017年3月3日完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534116.34元,审定金额1489913.30元,审减金额44203.04元。审减主要原因:电力电缆、螺纹法兰阀门(DN25、DN50)、焊接法兰阀门(DN100、DN200)多计取工程量、电力电缆实际型号与合同约定型号不符、测井费和泥浆坑硬化砼路面破除实际未发生,费用均按规定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