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7-00104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7-12-22
  • 2017-12-22
  • 公告
  • 2017年第102号(总第213号)
新郑市辛店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人和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12日至9月7日,对新郑市辛店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人和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人和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计划投资规模1028万元(详见郑财预〔2014〕248号文,其中省级配套资金72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6万元、新郑市本级配套102万元),施工地点位于新郑市辛店镇人和寨村内,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站、村内雨污水管道、垃圾中转站、村内道路等。2015年8月14日公开招标,一标段中标单位河南宏盛建筑有限公司,中标价2583531.15元;二标段中标单位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865906.05元;三标段中标单位河南宏盛建筑有限公司,中标价1538256.93元;四标段中标单位林州市太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3253520.85元。建设单位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河南省豫建设计院,监理单位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2015年9月28日开工,2016年5月10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及签证有:一标段增加外电接入、因大门朝向改变,院内及与外连道路工程量增加等;二标段增加管道铺设及检查井等;三标段增加外电接入、污水处理池及排水管等;四标段增加混凝土道路、部分混凝土道路变更为青石道路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1904391.09元,审定金额10643861.32元,审减1260529.77元。根据2015年7月6日,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辛店镇增加人和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请示》及2015年11月8日《新郑市辛店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人和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量变更请示》经市政府批准,超出概算部分金额363861.32元,由辛店镇人民政府承担。具体审计情况如下:
  (一)一标段报审金额2915856.37元,审定金额2687395.67元,审减金额228460.70元。主要审减原因:雨污水管道、混凝土道路、草坪、绿化苗木等多报审工程量及高套定额部分按规定扣减;多计取规费及税金部分按规定扣减;
  (二)二标段污水管网工程结算报审金额3134781.61元,审定金额2904936.30元,审减金额229845.31元。主要审减原因:检查井、UPVC双壁波纹管等多报审工程量及高套定额部分按规定扣减;多计取规费及税金部分按规定扣减;
  (三)三标段垃圾中转站和东沟道路工程结算报审金额1795919.99元,审定金额1484931.86元,审减金额310988.13元。主要审减原因:混凝土道路、土方、垃圾运输车辆等多报审工程量及高套定额部分按规定扣减;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及税金部分按规定扣减;
  (四)四标段村内道路工程程结算送审金额为4057833.12元,审定金额3566597.49元,审减金额为491235.63元。主要审减原因:清表层土、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水泥稳定土、混凝土道路、青石道路、路缘石多报审工程量及高套定额部分按规定扣减;多计取规费及税金部分按规定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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