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29日至9月30日,对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供水及排水工程(第二标段)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供水及排水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供水工程,第二标段为排水工程。第二标段共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观音寺镇兴业路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合流制。位于兴业路西侧,北起莲花大道,南至S103,全长1170米,在末端设八字式管道出水口及下游护砌;第二部分为观音寺镇永康新城社区排水工程,位于莲花大道与开源大道,全长3385米,雨污水经K2+255处八字式管道出水口排入沂水河中。2015年5月28日,《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关于观音寺镇新市镇建设费用情况说明》,经市政府批复总投资为5916.55万元,其中排水工程投资855.08万元。
2016年4月20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郑州宏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价8329536.33元。建设单位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为河南晨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郑州众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2016年5月12日开工,2016年12月20竣工,验收结果合格。
在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及签证有:部分管道由开槽施工变更为顶管施工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0737565.42元,审定金额10277326.29元,审减金额460239.1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郑市观音寺镇兴业路排水工程报审金额2338009.80元,审定金额2255623.70元,审减金额82386.10元。审减主要原因:多报审工程量及安全文明措施费均按规定扣减。
(二)新郑市观音寺镇永康新城城区排水工程报审金额8399555.62元,审定金额8021702.59元,审减金额377853.03元。审减主要原因:多报审工程量及安全文明措施费均按规定扣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概算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该工程批复的总金额为8550800元,报审金额10737565.42元,审定金额10277326.29元,超批复金额1726526.29元未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二)多计取工程价款460239.13元
经核实相关报审资料、勘察现场、重新计算发现,该项目存在多报审工程量及材料价款现象,个别子目存在高套定额现象,共多计取工程价款460239.13元。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超概算审批手续;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正按审计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