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7-00117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7-12-22
  • 2017-12-22
  • 公告
  • 2017年第115号(总第226号)
新郑市107国道生态廊道绿化工程(第1、3、4、5、6标段)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14日,对新郑市107国道生态廊道绿化工程(第1、3、4、5、6标段)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107国道生态廊道绿化工程(第1、3、4、5、6标段)主要位于新郑市梨河镇区107国道两侧,南起新郑市与长葛县交界处,北至新郑市梨河镇107国道转盘北约一公里。主要施工内容为:栽植大叶女贞、雪松、广玉兰、百日红等绿化树种及打井配套、喷灌、挖填土方、地基破除等。2012年10月9日,市政府《关于拨付G107国道生态廊道工程建设资金及招标方式的请示》批复该工程总金额221524500元(1至22标段)。

  2013年1月11日公开招标,一标段中标单位郑州市林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6484000元;二标段中标单位鄢陵县腊梅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6541000元;三标段中标单位鄢陵县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5283500元;四标段中标单位河南省河美艺术景观有限公司,中标价5503400元;五标段中标单位鄢陵县大自然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中标价5672400元;六标段中标单位河南省绿洲园林有限公司,中标价7519200元。建设单位新郑市林业局,设计单位郑州汉林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2013年1月开工,2014年4月竣工,2016年3月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签证有:一标段雪松高3至4米变更为6米、银杏胸径7厘米变更为13厘米、百日红和高干石楠地径3厘米变更为5厘米、速生杨变更为胸径6厘米的辛夷、楸树、青桐等内容;三标段大叶女贞胸径7厘米变更为10厘米、百日红和高干石楠地径3厘米变更为5厘米、木槿地径2厘米变更为4厘米、银杏胸径7厘米变更为15厘米、速生杨变更为胸径6厘米的辛夷、楸树、青桐等内容;四标段大叶女贞胸径7厘米变更为10厘米、桂花地径4厘米变更为6厘米、银杏胸径7厘米变更为15厘米,增加花坛、花岗岩地面、地基破除等内容;五标段增加胸径10厘米大叶女贞、胸径35厘米法桐、胸径45厘米法桐、胸径10厘米广玉兰、地径3厘米桂花、游园、地基破除等内容;六标段大叶女贞胸径7厘米变更为10厘米、高干石楠地径3厘米变更为5厘米、银杏胸径7厘米变更为胸径15厘米,增加胸径10厘米法桐和地基破除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32428341元,审定金额23708474元,审减金额8719867元(因二标段未进行报审,不包含在此次审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标段报审金额5352921元,审定金额4391280元,审减金额961641元。主要审减原因:大叶女贞、广玉兰、栾树、柳树、辛夷、青桐、百日红等苗木及回填土、基础拆除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广玉兰、雪松、银杏、高干石楠、百日红高报单价按规定扣减。

  (二)三标段报审金额4741384元,审定金额3961587元,审减金额779797元。主要审减原因:大叶女贞、枇杷、百日红、木槿等苗木及回填土、基础拆除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大叶女贞、银杏、雪松、高杆石楠、百日红、木槿高报单价按规定扣减。

  (三)四标段报审金额5632136元,审定金额3757280元,审减金额1874856元。主要审减原因:百日红、石楠球、石楠篱、草籽等苗木及花岗岩、透水砖、排水沟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大叶女贞、雪松银杏、广玉兰、石楠球、花岗岩、透水砖、排水沟高报单价按规定扣减。

  (四)五标段报审金额12276330元,审定金额7963501元,审减金额4312829元。主要审减原因:碧桃、大叶女贞、高杆石楠、广玉兰、桂花、国槐红叶石楠球、黄杨球、栾树、枇杷、辛夷、紫薇、紫玉兰、麦冬、草坪等苗木及回填土、地基拆除、花岗岩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大叶女贞、法桐、高杆石楠、广玉兰、国槐、红叶石楠球、黄杨球、龙爪槐、雪松、银杏、紫玉兰、麦冬等苗木及花岗岩、垃圾清运、水泥砖、广场灯、防腐廊架高报单价按规定扣减。

  (五)六标段报审金额4425570元,审定金额3634826元,审减金额790744元。主要审减原因:大叶女贞、辛夷、高干石楠、百日红等苗木及回填土、地基拆除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广玉兰、高杆石楠、百日红、银杏、雪松等苗木高报单价按规定扣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8718767元。经核实相关报审资料、勘察现场、重新计算发现,该项目存在多报审工程量及高报单价等现象,共多计费用8718767元。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新郑市林业局加大报审结算的审核力度,避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的发生。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林业局已按审计要求积极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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