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7-00118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7-12-22
  • 2017-12-22
  • 公告
  • 2017年第116号(总第227号)
新郑市107国道生态廊道绿化工程(第7至11标段)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14日,对新郑市107国道生态廊道绿化工程(第7至11标段)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107国道生态廊道绿化工程(第7至11标段),主要位于新郑市新村镇107国道两侧,南起新郑市新村镇107国道与新村大道交汇处,北至金钟寨。主要施工内容为:栽植大叶女贞、雪松、广玉兰、百日红等绿化树种;打井配套、喷灌、挖填土方、地基破除、新建游园等。2012年10月9日,市政府《关于拨付G107国道生态廊道工程建设资金及招标方式的请示》批复该工程总金额221524500元(1至22标段)。

  2013年1月11日公开招标,七标段中标单位河南龙祥园林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价8834800元;八标段中标单位郑州市隆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1237300元;九标段中标单位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6213000元;十标段中标单位河南省唐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5974400元;十一标段中标单位信阳市光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5915200元。建设单位新郑市林业局,设计单位郑州汉林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2013年1月开工,2014年4月竣工,2016年3月7日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签证有:七标段栾树胸径7厘米变更为10厘米、雪松高3至4米变更为6米、银杏胸径7厘米变更为13厘米、杨树变更为6厘米的辛夷、楸树、青桐,增加胸径7厘米大叶女贞、地基破除和游园等内容;八标段银杏胸径7厘米变为更15厘米、百日红和高杆石楠地径3厘米变为5厘米、桂花地径3厘米变更为12厘米、速生杨变更为6厘米的辛夷、楸树、青桐,增加地基破除、游园等内容;九标段桂花地径4厘米变更为5厘米、银杏胸径7厘米变更为13厘米、增加撒草籽等内容;十标段银杏胸径7厘米变更为15厘米、百日红、木槿和高杆石楠地径3厘米变更为5厘米,速生杨变更为6厘米的辛夷、楸树、青桐,增加撒草籽、游园等内容;十一标段银杏胸径7厘米变为胸径15厘米,百日红、木槿和高杆石楠地径3厘米变更为5厘米,增加胸径10厘米大叶女贞、回填土方和游园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51267272.10元,审定金额40867087.90元,审减金额10400184.2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七标段报审金额10280988.10元,审定金额8604655.90元,审减金额1676332.20元。主要审减原因:广玉兰、辛夷、高杆石楠、垂柳、楸树、草籽等苗木及回填土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大叶女贞、广玉兰、辛夷、高杆石楠、银杏、垂柳、紫薇、雪松、花岗岩等高报单价按规定扣减;

  (二)八标段报审金额13904964元,审定金额11043107元,审减金额2861857元。主要审减原因:栾树、柳树、大叶女贞、广玉兰、辛夷、百日红、高杆石楠、银杏、雪松、桂花、草籽等苗木及回填土、花岗岩、水泥砖、土地平整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广玉兰、百日红、高杆石楠、银杏、雪松、桂花、花岗岩高报单价按规定扣减;

  (三)九标段报审金额7799107元,审定金额5677644元,审减金额2121463元。主要审减原因:雪松、广玉兰草籽等苗木及回填土方、基础拆除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雪松、广玉兰、石楠球、银杏高报单价按规定扣减;

  (四)十标段报审金额7788870元,审定金额6580924元,审减金额1207946元。主要审减原因:大叶女贞、百日红、高杆石楠、广玉兰、草籽等苗木及回填土、机砖、花岗岩异形加工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雪松、百日红、高杆石楠、银杏、广玉兰、草籽、花岗岩高报单价按规定扣减;

  (五)十一标段报审金额11493343元,审定金额8960757元,审减金额2532586元。主要审减原因:大叶女贞、栾树、楸树、辛夷、柳树、广玉兰、高杆石楠、草籽、紫穗槐等苗木及回填土、机砖、花岗岩异形加工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大叶女贞、辛夷、广玉兰、雪松、银杏、百日红、高杆石楠、花岗岩高报单价按规定扣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10400184.20元。经核实相关报审资料、勘察现场、重新计算发现,该项目存在多报审工程量及高报单价等现象,共多计费用10400184.20元。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新郑市林业局加大报审结算的审核力度,避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的发生。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林业局已按审计要求积极落实整改。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