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7月7日,对华南城配建污水管道提升泵站变更及双湖大道配建雨水管道工程第二标段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华南城配建污水管道提升泵站变更及双湖大道配建雨水管道工程第二标段,位于河南省新郑市华南城内,施工内容为污水处理提升泵站及配电房的建设。2014年10月25日公开招标,河南省裕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5090175.25元。建设单位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计单位河南意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该工程开工日期2015年1月2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3月1日,经验收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变更及签证如下:地基处理;增加工艺管道及配件安装、钢筋混凝土溢流井、电线电缆、灯具、踏步台阶、栏杆;变压器安装;提升泵站井点降水等。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9375006.57元,审定金额4964643.25元,审减金额4410363.32元。审减主要原因:余方弃置、回填土、钢筋、屋面卷材防水、墙面抹灰、提升泵站井点降水多报审的台班、地基处理、栏杆安装等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地基处理、工艺管道及配件安装、灯具等高套定额部分按规定扣减;规费、措施费等多报审部分按规定扣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先开工建设后招投标。送审资料显示,该工程2014年10月25日公开招标,增加踏步台阶、钢管栏杆签证单日期为2014年5月2日,变压器安装日期为2014年10月13日,先开工建设后招投标。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建设程序,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在以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管理。
五、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正按审计要求期限积极整改并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