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7-00137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7-12-22
  • 2017-12-22
  • 公告
  • 2017年第135号(总第246号)
新郑市2012年城关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增量)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1月24日至2017年6月26日,对新郑市2012年城关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增量)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新郑市2012年城关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增量),范围涉及城关乡东郭寺、端庄、西贾庄、敬楼4个行政村,人口9050人,现有土地面积1.5万亩,耕地面积1.05万亩。通过项目建设,对中低产田改造成为高标准农田的农业经济区域。该项目共分为八个标段,其中:

  1.一标段新打机井、水泵配套及多功能井台建设项目(分二个子标段)。其中:一标段一、二子标施工内容均为新打机井30眼,累计成井深3600米,配套水泵36台,多功能井台45个;

  2.二标段变压器台区建设、绝缘架空护套线架设安装项目,施工内容包括采购架设JKLYJ-50高压线2200米,购置与其配套的线杆、附件并予以架设,采购变压器及附件,建设100KVA变压器台区4个,建设200KVA变压器台区3个,二标段(招标节余资金补充标段),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采购JKLYJ-50平方毫米高压线152米,购置与其配套的线杆、附件并予以架设,采购变压器及附件,建设100KVA变压器台区1个。二标段(工程节余资金补充标段),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采购与安装增容200KVA和250KVA铜芯铜包变压器各1台及配电柜2个,计量互感器2台,变压器房1座,报警装置1套;

  3.三标段低压地埋电缆和智能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埋设低压四芯钢夹电缆20000米,安装智能控制系统90套;

  4.四标段地埋PVC管道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埋设PVC塑料地埋管30000米,四标段(工程节余资金补充标段),包括埋设PVC塑料地埋管1194米;

  5.五标段机械平整土地工程(分二个子标段)。其中:五标段一子标主要包括机械平整沟地与荒沟地,动土方34096方,五标段二子标主要包括机械平整沟地与荒沟地,动土方40204方;

  6.六标段新建水泥硬化路工程(分三个子标段)。其中:六标段一子标主要包括新建水泥混凝土硬化路12200平方米,六标段二子标主要包括新建水泥混凝土硬化路12200平方米,六标段三子标主要包括新建水泥混凝土硬化路12241平方米,六标段(国家级招标节余资金补充标段)主要包括新建水泥混凝土硬化路375平方米,六标段(国家级招标节余资金补充标段),主要包括新建水泥混凝土硬化路1895平方米;

  7.七标段新修机耕土路、生产桥涵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机耕土路24公里,动土方32000方、新建生产桥涵2座;

  8.八标段苗木采购与栽植工程,主要包括采购与栽植大叶女贞3000株、泡桐8000株,八标段(国家级招标节余资金补充标段),主要包括采购与栽植桐树60株。

  该项目监理单位为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项目整体开工日期2012年10月开工,2013年3月全部竣工,经验收为合格工程。

  (二)项目批复情况

  2012年7月26日《郑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郑州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郑农财〔2012〕33号)批复了该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612万元,省财政投资211万元,郑州市资金34万元,自筹资金123万元(含投工投劳折资)。

  2012年12月14日《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郑州市2012年中央投资农业高标准农田增量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2〕869号)批复了该项目总投资385.1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

  2012年12月26日《郑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郑州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节余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郑农财〔2013〕2号)批复了该项目招标节余资金总额29.90万元。

  2012年12月20日《关于新郑市2012年度郑州市级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实施计划的报告》(新农开办〔2012〕42号)批复了该项目增配资金19.71万元。

  (三)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该项目由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投标工作,具体招投标情况如下:

  1.2012年10月19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最终确定:第一标段第一子标中标单位郑州市鑫河水利水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681996元;第一标段第二子标中标单位新郑市博海钻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704220元;第二标段中标单位河南易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14000元;第三标段中标单位郑州宏顺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18780元;第四标段中标单位郑州育才塑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98500元;第五标段第一子标段中标单位林州市昌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06280.80元;第五标段第二子标段中标单位河南荣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48862.76元;第六标段第一子标段中标单位郑州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11460元;第六标段第二子标段中标单位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1213900元;第六标段第三子标段中标单位河南恒通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31490元;第七标段中标单位郑州金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92520元;第八标段中标单位周口市永平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58500元。

  2.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招标节余资金(郑农财〔2013〕2号)签订以下补充合同:第二标段招标节余资金补充合同价款103120元;第六标段节余资金补充合同价款37720.44元;第八标段节余资金补充合同价款1500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截至审计时,上级实际拨入新郑市财政资金1227.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612万元,省财政投资211万元,郑州市资金426万元);郑州直接支付监理费21.04万元。

  工程实际已支出11061339.3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支出10218439.34元,待摊投资支出842900元(包含郑州已付监理费210400元)。

  项目结余资金1428660.66元,其中:应付款项1013036.57元。

  二、项目投资额审核情况

  该项目送审造价12333746.34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1246846.34元,待摊投资1086900元。审定造价12074375.91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1201475.91元,待摊投资872900元。通过审计,审减造价259370.43元,审减率2.10%。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安工程投资额审核情况

  该项目委托具有承接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资质的郑州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核实该项目的建安工程竣工结算投资额,工程报审金额11246846.34元,审定金额11201475.91元,审减金额45370.43元,详细情况如下:

  1.一标段第一子标,报审金额1648996元,审定金额1648996元;

  2.一标段第二子标,报审金额1654660,审定金额1654660;

  3.二标段,报审金额1008320,审定金额1005330,审减金额2990元;

  4.三标段,报审金额773890.90元,审定金额742693.50元,审减金额31197.40元;

  5.四标段,报审金额917249.10元,审定金额915732.01元,审减金额1517.09元;

  6.五标段一子标,报审金额202280.80元,审定金额201403.30元,审减金额877.50元;

  7.五标段二子标,报审金额232891.30元,审定金额232891.30元;

  8.六标段一子标,报审金额1209412.30元,审定金额1209412.30元;

  9.六标段二子标,报审金额1169905.50元,审定金额1169905.50元;

  10.六标段三子标,报审金额1436860.44元,审定金额1432595.44元,审减金额4265元;

  11.七标段,报审金额478280元,审定金额473756.56元,审减金额4523.44元;

  12.八标段,报审金额548100元,审定金额548100元。

  (二)待摊投资审核情况

  该项目待摊投资报审金额1086900元,审定金额872900元,审减金额214000。详细情况如下:

  1.建设单位管理费报审金额262500元,审定金额262500元;

  2.良种推广费报审金额300000元,审定金额300000元;

  3.科技培训费报审金额100000元,审定金额100000元;

  4.监理费报审金额210400元,审定金额210400元;

  5.管护费报审金额为124000元,审定金额为0元,审减金额124000;

  6.配方施肥报审金额90000元,审定金额0元,审减金额90000。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本审计结果支付价款。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2012年城关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增量)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郑市城关乡农业生产工作,在群众生产便利、改善生产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工程资料基本反映了该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各项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在工程管理中还存在后期管理不到位,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合同签订及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必须加以纠正和改进。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该项目一标段一子标中标单位郑州市鑫河水利水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81996元,投标文件中优惠承诺书“承诺中标愿免费提供100000元的备品备件”。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郑州市鑫河水利水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时未将该优惠条件列入合同内。

  (二)合同签订不规范

  合同签订日期早于中标通知书日期。

  该项目第一标段(1、2子标)中标通知书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0月20日;第二标段中标通知书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1月1日;第五标段(1、2子标)中标通知书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0月25日;第六标段(1、2、3子标)中标通知书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0月30日;第七标段中标通知书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0月20日;第八标段中标通知书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0月20日。以上标段合同签订日期均在中标通知书日期之前。

  (三)缺乏养护造成苗木死亡,涉及金额188816.77元

  项目养护期结束移交建设单位后,因缺乏养护造成苗木大量死亡,涉及金额188816.77元。

  (四)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该工程于2012年4月12日进行了工程验收工作,截止2014年2月28日报审时,未编制竣工决算。

  上述行为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鉴于该单位在审计期间已纠正,不再作出处理。

  (五)建设项目工程资金未单独核算

  新郑市财政局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中,均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新郑市财政局应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资金管理,严格按制度规定单独核算专项资金。 

  五、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被审计单位加强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签订施工合同;对已完工工程及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及时编制竣工决算;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项目资金单独核算,针对项目列示管理费用,避免混淆资金用途;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苗木严重损失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避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六、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问题已整改,其余问题正按审计要求期限积极整改。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