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6月12日至10月9日,对崇文路等五条道路和崇文路建设拆迁临时安置房施工项目(第二标段)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崇文路等五条道路和崇文路建设拆迁临时安置房施工项目(第二标段)位于解放路和学院路交叉口东北侧韩庄,主要工作内容:新建临时安置房12076.08 平方米、室外路面硬化3942.2平方米及室内外管线安装等。2015年12月30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河南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4292207.03元。设计单位河南意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荣耀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6年1月12日开工,2016年1月27日竣工,验收结果合格。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4292207.03元,审定金额3869330.50元,审减金额422876.53元。主要审减原因:多报审板房、垫层、钢丝网、电缆、土方等工程量及高报审规费均按规定扣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质量监督义务
该项目施工方未按要求施工,垫层设计厚度10厘米,随机取芯厚度8厘米,其偏差超出《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相关规定,监理在竣工验收时认定本工程为合格工程,没有严格履行监理义务。
(二)多计取工程价款422876.53元
多计取工程价款422876.53元。经认真核实报审资料及勘察现场,发现该工程存在多计工程量及高套定额现象,共多计取工程价款422876.53元。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现象。
五、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监理义务问题,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