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7-00150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7-12-22
  • 2017-12-22
  • 公告
  • 2017年第148号(总第259号)
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第一社区(能庄社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5月17日至9月16日,对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第一社区(能庄社区)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第一社区(能庄社区)建设项目位于新郑新区万福路和少典路东北角,占地92.879亩,建设安置房14栋,社区服务中心1栋,地下车库2个,及院内景观绿化、水电路网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23694.89平方米,其中:住宅1904套177850.66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5031.46平方米,商业18092.86平方米,储藏室4387.39平方米,地下车库16713.05平方米,公共设施1450.37平方米,水箱间169.10平方米。2010年12月开工,2014年8月竣工,经验收为合格工程。

  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单位深圳市立艺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房屋工程设计单位河南晨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内网供电和外网配电工程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景观绿化以及水电路管网等配套工程设计单位河南省豫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五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内网供电和外网配电工程监理单位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屋建设和景观绿化以及水电路管网等配套工程监理单位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管理委员会和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建设;新郑市兴农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回购工作。

  (二)拆迁安置概况

  依据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供部分资料显示,该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171971554.62元(由于资料不齐全,此次审计暂无法核实)。

  2011年1月14日《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村庄改造的设施意见》(新新〔2011〕1号)安置办法:安置住宅采取宅基地与安置对象相结合的方式,每处宅基地安置100平方米住宅,每个安置对象再安置35平方米住宅加10平方米租赁房,或者每个安置对象安置55平方米住宅,人员安置标准在二者中选择其一。实际安置中超出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含1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成本价购买,不足部分按成本价补偿;超出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下的(含2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成本价与市场价的中间价购买,不足部分按成本价与市场价的中间价补偿;超出安置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2014年2月开始分配入住,截止目前,已安置能庄763户3505人1876套,商业部分18092.86平方米属于能庄村委会自持对外出租。

  (三)立项批复

  2012年4月9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农新〔2012〕3号)下达了《关于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第一社区(能庄社区)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总用地面积92.80亩,总建筑面积220449平方米,总投资50015.05万元,全部由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其中银行贷款35000万元。

  2013年8月28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农新〔2013〕20号)下达了《关于对新郑市能庄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总投资68204.11万元,安置用地92.88亩,总建筑面积223063平方米,安置房面积1981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用房5141.85平方米,社区配套设施用房19820.91平方米;腾出土地679.8亩,全部用于挂牌出让。

  (四)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实施情况

  1.由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如下:

  (1)新郑新城第一社区(A、B区)部分工程(1#、3#、4A#、5#、7#--13#、社区服务中心及B区地下车库)。根据《新郑新城第一社区(A、B区)部分工程合作协议》约定,新郑市晟邦置业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2011年8月16日在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了邀请招标,中标单位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91101034.91元。

  (2)新郑新城第一社区2#、4#、6#楼及A区车库工程。根据《新郑新区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约定,该工程采用B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与河南泽华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2#)、河南泽华建设有限公司和郑州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4#、6#、A区地库)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22421536.87元和74888660.02元。

  (3)新郑第一社区外网给水管道工程。包括宏远路及少典路东段以及少典路西段两个项目,主要包含:沟槽开挖、室外供水管网干支管及配套附属检查井等。未经公开招标,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与新郑市城镇用水管理所水暖工程安装队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88000元。

  (4)场平土方工程。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3日与常书红个人签订“一社区西侧和南侧场地土方开挖运输合同”,合同金额159428.52元。

  (5)新郑市新区第一社区院内(内网)供电项目。施工总长度1900米,低压220V,高压380V。主要包括:安装及土建工程两部分。安装部分包括高压配电柜、环网柜及现场施工增加部分;土建部分包括供配电管沟、环网柜基础、电缆井、现场情况说明增加部分。2013年09月06日在公开标,河南顺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5142421.78元;建设单位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工日期2014年05月16日,竣工日期2014年07月11日,验收结果合格。

  (6)喷绘工程。2014年4月23日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郑州丰汇印刷制品有限公司喷绘工程款18750元,未提供合同以及相关凭据。

  (7)新区第一社区AB区和南邻少典路景观绿化以及水电路管网等配套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一社区景观、绿化、水电路管网等。2014年03月18日公开标,中标单位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3548669.20元。

  (8)第一社区北侧、西侧砌台阶及部分路面硬化工程。2015年2月20日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郑州金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95750元,施工内容为第一社区北侧、西侧砌台阶及部分路面硬化。2015年4月25日竣工验收。

  (9)车棚工程。2015年6月20日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南景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自行车棚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293920.80元,2015年7月15日竣工验收。

  (10)车棚充电插座工程。2015年8月26日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郑州启坤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车棚充电插座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33150元,2015年10月27日竣工验收。

  (11)充电车棚工程。新郑市兴红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金额410205元,2015年10月27日竣工验收。

  (12)地坪整理工程。2015年10月8日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丁光兴个人签订地坪整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31145元,2015年10月27日竣工验收。

  (13)电缆、电线及电梯配件整修工程。2016年3月15日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新郑市晟邦置业有限公司和新郑市康远建筑有限公司签订整修施工合同,合同金额751342.45元,验收结果合格。

  (14)高可靠性供电工程。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国网河南新郑市供电公司未签订合同,依据《关于对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征收的函》和《关于支付第一社区高可靠费的请示》支付工程款,金额1879200元。        

  2.由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情况如下:

  (1)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第一社区配电工程(外网部分)。施工总长度3003米,主要工作内容:新建开闭所及内配高压配电设备、高低压电缆、电缆排管(含顶管)、环网柜(含基础及接地)、电缆井等。2013年7月19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河南顺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价5996636.27元;2013年9月6日开工,2014年6月6日竣工,验收结果合格。

  (2)出入口智能卡系统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安装六套智能刷卡系统,2015年1月22日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直接与许昌市金诺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99600元。2015年1月22日开工,2015年2月9日竣工,经验收合格。

  (3)地下停车场交通设备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地下车库交通标线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2014年11月5日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直接与郑州市宏易道路养护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289046元。2014年11月5日开工,2014年12月31日竣工,经验收合格。

  二、项目竣工决算投资审核情况

  该项目送审投资942845070.72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91860458.16 元,待摊投资279013057.94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171971554.62元,不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审定投资577925596.4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26599157.46元,待摊投资151326438.95元),无法核实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171971554.62元,通过审计,审减投资192947919.69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第一社区(能庄社区)建设功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为提高新区环境城市化、公共服务城市化,保障能庄村民安居乐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管理经验不足,财务制度不健全,导致拆迁安置、资金拨付管理较乱,必须加以纠正和改进。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招标程序。

  审计发现,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勘察、设计、监理及2#、4#、6#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和外网给水管道工程施工等均未按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其中场平土方工程建设单位直接与个人签订施工合同。

  2.边施工边完善招投标手续。

  新郑新城第一社区(A、B区)部分工程(1#、3#、4A#、5#、7#--13#、社区服务中心、B区地下车库)的开标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依据施工资料显示该项目2011年7月已经开始了基础施工,边施工边完善招投标手续。

  3.评标委员会违规评标。

  2014年03月18日新郑新区第一社区AB区和南邻少典路景观绿化及水、电、路管网等配套工程在评标过程中,李郑乐、刘扬、王学荣、郭连军四位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审,未发现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工期为90日历天,而招标文件为60日历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招标文件严重不符,招标清单暂估价合计3317334元,而投标报价合计2251833.42元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问题,致使应废标的施工单位中标。

  4.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截止2017年9月16日,该项目仍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14757.72万元,未计取利息411.3105万元。

  新郑新城第一社区(A、B区)部分工程2011年9月20日开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该项目BT合同约定,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工程造价的85%,工程竣工验收前不支付工程款。而该项目竣工前新郑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支付工程款14757.72万元,未计取利息411.3105万元。

  2.违反合同提前返还1000万履约保证金。

  新郑新城第一社区(A、B区)部分工程2011年9月20日开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依据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和新郑市晟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新郑新城第一社区(A、B区)部分工程合作建设协议》第四条“3、甲方应负责将本协议签订前乙方汇入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账户的1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本项目建设,其中壹千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如期竣工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违反合同约定,于2012年2月29日将1000万履约保证金返还。

  3.未及时取得施工发票。

2012年至2016年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付新郑市晟邦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款共计102577239.60元,2011年至2014年预付河南泽华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97155511.97元,2013年预付新郑市城镇用水管理所水暖工程安装队工程款652800元。截至审计时,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未取得施工发票。

  4.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1)支付新郑市晟邦置业有限公司和河南泽华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记账凭证后均未附监理出具的工程量确认单、合同、工程款支付的请示。(2)在支付新郑市晟邦置业有限公司的凭证后的附件中,收据上只有主管签字,无具体经办人签字。

  5.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借取资金490万元。

  审计抽查发现2013年11月6日河南泽华建设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向新城房地产借取资金490万元,并于2013年11月12日将借款归还。

  6.新城房地产大额支取现金。

  2012年1月31日新城房地产使用现金支付郑州昶胜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服务费70400元。

  7.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29612.74万元。

  2013年5月31日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第一社区(能庄社区)建设项目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贷款4亿元并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29612.74万元,其中:2013年6月30日以监管资金名义转借给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财政分局29400万元; 2014年4月至5月用于支付第二社区工程款等212.74万元。

  8.未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审计发现,由于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及时向相关税务部门提供资料,致使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缴纳应予免缴的印花税、土地使用税172.7995万元。

  9.项目资金未进行单独核算。

  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中,未进行单独核算。通过查看能庄社区相关单位财务资料发现,能庄社区建设资金支出涉及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财政分局、新郑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郑市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支出混乱、多头支出。

  10.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该项目于2014年8月7日全部竣工,截至2017年4月30日,未编制竣工决算。

  (三)审计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拆迁安置资料管理混乱。

    审计发现,该项目档案安置资料不完整、管理混乱。没有完整的拆迁安置资料(如,拆迁安置执行政策相关文件、拆迁安置方案、相关会议纪要、拆迁红线图、拆迁安置电子信息、拆迁档案、安置档案、户型信息、分配手续、分房名单(必须有身份证信息)、户籍信息(派出所提供)),审计调取拆迁安置资料分别来源于财政分局、新发投、新城房地产,且不齐全。由于拆迁安置资料管理混乱,造成审计组无法核实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报审金额171971554.62元是否合法合规,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超概问题。对此,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8月24日成立专门工作组完善相关资料,截止2017年9月16日仍在整改中。

  五、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程序合法;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完善财务支出签字和报账手续,严把票据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减少政府回购资金压力;建立严格资金拨付使用制度,严禁违规提前拨付工程款和向其他单位或企业借款,特殊情况下资金往来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不受损失;建议新区管委会尽快制定具体安置补偿方案,明确安置截止日期,明确多分配住房补交房款依据,核实村民安置住房结果并予以公示,确保安置工作依法透明,公开公正;依法依规处理拆迁安置问题。对拆迁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新区管委会应依法追回;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审计整改情况

  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针对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问题,1#、3#、4A#、5#、7#--13#及社区服务中心已于2017年10月18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针对未及时取得施工发票问题,审计期间已提供发票,整改到位;针对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问题,审计期间,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针对该问题出台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已整改到位。其他问题建设单位正按审计报告的要求期限积极整改。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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