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17-00085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机关,机关事务
  • 2017-06-12
  • 2017-06-12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推进脱贫攻坚督导检查组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劳动保障所,局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转移就业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脱贫攻坚督导检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脱贫攻坚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夏红燕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郑绮,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司志民,人才交流中心主任乔万义任副组长,督导检查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由就业促进科具体承担。


二、督导检查任务

依据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转移就业脱贫工作自查与督查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17】49号)要求,针对人社部门承担的转移就业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导,重点督导转移就业脱贫攻坚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查看信息台账,看精准识别情况;

(二)查就业台账,看转移就业工作落实情况;

(三)查培训台账,看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四)查创业贷款台账,看创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五)查工作作风,看脱贫工作成效。

三、督导检查组成员

第一组

组长:郑 绮

成员:赵红杰、陈俊敏、张  凯

督导地点:龙湖镇、郭店镇、新村镇

第二组

组长:王  伟

成员:付江涛、张丽娟、赵知明

督导地点:辛店镇、城关乡

第三组

组长:司志民

成员:李  勇、毛俊丽、张珑刚

督导地点:具茨山管委会、观音寺镇

第四组

组长:乔万义

成员:刘书军、梁宝香、董  妍

督导地点:和庄镇、梨河镇、中心城区新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一管理。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劳动保障所,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督导工作,将督导过程变成层层传导压力的过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督查工作实行专人、专职、专责。各督导小组每月向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各督查组组长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督查组要结合督查地点的实际,重点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文件资料、工作数据进行督查,要求内容真实、准确,严防杜绝弄虚作假。

(三)要科学精准督查,务求工作实效。各督导组要围绕我局承担的转移就业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聚焦问题、群众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调研、调查问卷、个别访谈、随机暗访的形式督促工作落实。要可续督查,精准督查,聚焦脱贫工作实效,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简化工作流程,直面工作问题,不搞无谓的“数据”、“报表”,不偏离脱贫攻坚的中心任务。

(四)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廉洁自律。督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由局领导进行约谈,对不能完成任务、被动应付的,严肃追究责任。督导组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尽量不在基层就餐,确实因时间关系不能返回的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不增加基层负担。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2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