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9175230/2018-00014
  • 新郑市畜牧局
  • 公报公示
  • 2018-04-11
  • 2018-04-11
新郑市畜牧局关于新郑市2017年规模养殖场禁养区关闭搬迁补偿资金的公告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21号)精神,我市以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任务为重点,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由新郑市畜牧局、国土局、拆迁办、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等组成丈量工作小组,按照实际丈量面积为准,不同建筑类型补偿(补偿标准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查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文件执行,新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开展了禁养区关闭搬迁清查核实工作。经核实,我市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规模养殖场62家,共拨付补偿资金17979598.26元。根据郑州市畜牧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郑州市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所需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郑牧[2017]79号)文件要求,由市、县(市、区)按1:2的比例配套资金落实,特申请郑州市级禁养区关闭搬迁补偿资金5993199.42元。

  附件1:如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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