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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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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6-05
  • 2028-12-31
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8年高考即将来临,为确保考试期间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家长及有关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一、广大考生及家长高考期间应做到:

    1.尽量在家用餐,如在外就餐要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信誉高、量化等级评定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消费。

    2.考生要根据个人体质条件,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饭前洗手,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油腻和生、冷食品,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切忌暴饮暴食,不宜食平时未吃过的食品, 尽量不要生吃瓜果,吃前要认真清洗并消毒。

    3.忌暴饮暴食,注意健康的饮食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

    4.考生家长不要盲目给考生增加各种保健食品等“补品”和偏方,孩子从来没有吃过的食物,很容易引起食物过敏反应,甚至发生食物中毒。所以,考试期间最好不要突然添加其它食品或保健食品,以避免发生意外事件,影响高考考试。

    5.目前温度较高,微生物易于繁殖,家庭制作食物的,制作前应确认食材新鲜,无变质,洗净,烹制时烧熟煮透,生熟分开。以热菜热食为佳,不宜食凉菜。

    6.考生应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不改变平时就餐习惯。

不提倡考生家长进行送餐,如需送餐要注意制作好的食物到食用时间间隔不能超过2小时。

    7.食品选购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并索取购货凭证。

    8.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9.不食用街头无证摊点经营的食品,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不食用生食海鲜、凉拌菜等风险度较高的食物,尽量不吃非自制的烧卤熟肉。

    10.不购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摊贩的“三无”食品,不买包装不完整、标签不规范、超出保质期的产品。
  二、在高考期间,学校食堂及食品经营单位应做到:

    1.各考点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原料采购、运输、贮存、清洗、加工、烹饪、备餐、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物留样及饮用水关,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2.应为学生及监考老师提供安全、营养合理的主、副食。
    3.从正规渠道购进食品,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落实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索证制度。
    4.菜单中禁用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如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豆浆要充分煮沸后食用。
    5.对各餐次所有主副食品应留样,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应保持良好。

    6.不购进和销售包装不完整、标签不规范、超出保质期的食品。

    7.按照食品标签上要求的温度、湿度贮存和销售食品。

    8.加工过程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9.饭菜盛装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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