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服务中心,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关于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根据《新郑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委机关实施意识形态责任制“六个一”工作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签仃一份履职责任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委党组对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委党组要与市委签订一份意识形态工作履职责任书,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年度目标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同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二)开展一次教育培训。委党总支要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以“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依托理论学习“五强五比”“党的创新理论万场宣讲进基层”“送党课进基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道德讲堂、百姓宣讲直通车、“新郑宣传网”等活动或平台,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题培训。教育培训活动要有安排、有内容、有效果,避免图形式、走过场,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正确掌握意识形态的相关理论和工作方法,提高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借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和突发事件、民生热点、司法案件等滋事生非的,要制定应对预案。
(三)排查一次风险隐患。各科室、服务中心要结合各自实际和业务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主办主管责任,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的“排查检修”。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究制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要加强巩固筑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日常管控,特别是委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要建立和实行信息发布、维护审核制度,要严把政治关、导向关、内容关,确保权威、准确、不出偏差。要强调网上正面宣传,及时处置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四)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要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要至少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通报本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责任意识和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确保党组领导班子、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组织一次述职评议。要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会,总结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具体措施。年底市委组织一次全市述职评议会,通过述职评议促使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占领意识形态领域“制高点’,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推动者和执行者,真正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六)抓出一个特色亮点。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党员教育系列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一手抓本职工作,一手抓意识形态工作,推动理论学习再创新。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准意识形态工作的切入点,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本单位具体工作中,在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上求突破,打造一个意识形态工作特色亮点。
三、保障措施
各级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两次专题督查,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的单位,严厉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