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将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如下:
1、新郑市城关乡晓红农家乐饭店销售的1批次牛肚亚硝酸盐亚硝酸盐:431mg/kg,标准要求≤30mg/kg。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核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