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18-00058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报,公示
  • 2018-09-06
  • 2018-09-06
关于开展新郑市第一届“十佳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的落实,积极营造乐于创业、善于创业、勇于创业、精于创业的浓厚氛围,树立创业创新典型,激发全民创业动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新郑市第一届“十佳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双创”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创新热情和动力,着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全社会树立自主创业、艰苦创业转型创业观念,营造尊重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全民创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评选范围及分配名额

    面向全市民营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城镇创业人员、残疾人、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各类城乡创业的人员,均可作为评选对象。评选创业之星名额共10名(其中返乡农民工名额5名)。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热心公益事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在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文明新风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三)坚持自主创业,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个人创业事迹突出,能够体现自强不息、勇于创业的时代精神;

    (四)在新郑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法人,且注册经营时间为2015年以来,在本市同行业中具有典型性,企业类创业之星要求企业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个体类创业之星要求投资额度在50万元以上;

    (五)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无拖欠工人工资行为,行业内口碑良好,发展前景广阔;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知名度,社会公信力较高;帮助更多人群创业,带动就业显著,其中企业安置就业30人以上,个体安置就业10人以上(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1日至9月17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意义、标准、评选办法等信息,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二)组织推荐阶段(9月18日至9月30日)。采取行业推荐、辖区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行业推荐。市农委、团市委、妇联、残联、工信委、文广新局、旅游文物局、商务局等单位,负责归口推荐本行业创业之星的推选,推荐候选人员不少于2名,初审后,报送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评审小组;二是辖区推荐。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辖区创业之星的推选,候选人员不少于3名,初审后,报送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评审小组。三是个人自荐。个人可以参照公布的评选标准,直接向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评审小组自荐。

    (三)考察审核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评审小组对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上报推荐的候选人员和个人自荐的先进典型进行汇总筛选、考察认定,并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及工商、税务、公安、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意见,初步确定20名候选人名单。

    (四)公示评选阶段(专家评定)(10月16日至10月25日)。在郑州晚报新郑专版,公布候选人先进事迹和照片,进行公众投票;在新郑政府网公布候选人先进事迹和照片,进行网上公众投票;邀请有关专家、相关部门人员对候选人进行审核、评比、评分;采用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委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公众投票占50%权重,评委评分占50%权重,按照综合得分高低经公示后,将前十名确定为“十佳创业之星”,11名至20名确定为优秀创业者。

    (五)表彰宣传阶段(11月中旬)。对当选的十佳创业之星进行表彰,颁发创业之星荣誉奖牌,每人发放创业奖励资金20000元;对当选的优秀创业者进行表彰,颁发优秀创业者荣誉奖牌,每人发放创业奖励资金2000元。同时,在郑州晚报新郑专版、新郑市政府网广泛宣传获奖者先进创业事迹,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新郑市“十佳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智明任组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局长夏红燕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司志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评选活动具体事宜。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拔高站位,积极落实全民创业创新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宣传、精心组织、认真筛选,做好候选人推荐上报工作,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完成。

    (三)严格把关,认真考核。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强不息、道德品质好、社会影响大、有较强示范效应的人选。在考核推荐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四)认真准备,报送材料。各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精心准备、及时报送参评所需的相关资料,评选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 新郑市“十佳创业之星”推荐表一式两份;

    2.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A4纸打印,附电子文档);

    3.候选人身份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4.候选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5.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所有参加评选的人员图片、个人事迹等文字信息将上传到新郑市政府网站(http://www.xinzheng.gov.cn),供广大网民实时浏览、了解、点击投票。

    2.有关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可登录新郑市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3.咨询电话:60291326(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办公室),62597966(市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新郑市“十佳创业之星”推荐申报表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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