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8-00008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8-12-05
  • 2018-12-05
  • 公告
  • 2018年第2号(总第266号)
少典路泥河公园景观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1月29日至2018年1月3日,对少典路泥河公园景观工程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少典路泥河公园景观工程位于第一社区西侧,占地103.2亩,主要工作内容:景观绿化(乔木、灌木、地被)、电气安装、智能与信息安装、喷灌及地景工程(驳岸、亲水平台、广场、道路、游园、小品等)。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的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4年8月19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鄢陵县金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10723326.39元。设计单位新疆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4年11月1日开工,2016年1月25日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及签证:1.老河道排水、清淤回填、挡土墙、土方工程;2.图纸变更增加排水、抽水井、溢流堰、挡土墙等;3.增加沥青混凝土道路、防腐木栏杆安装等。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9492895.41元,审定金额 14315450.30元,审减5177445.11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内报审金额13122676.60元,审定金额9469888.97元,审减金额3652787.63元,审减主要原因:高报审投标综合单价和多报审绿化苗木工程量等均按规定扣减。

  (二)变更签证部分报审金额6370218.81元,审定金额4845561.33元,审减金额1524657.48元,审减主要原因:高报审土方工程量、买土费用、材料价格及签证中重新组价部分等均按规定扣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该项目施工合同第四部分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中质量保修期约定“土建、安装工程及水系质量保修期为1年”,不符合国家质量保修为2年的规定。

  (二)多计取工程价款5177445.11元

  经认真核实报审资料及勘察现场,发现该工程存在多计取工程量及高套定额现象,共多计取工程价款5177445.11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在订立合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合同签订符合规定;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其他问题建设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