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8-00069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8-12-26
  • 2018-12-26
  • 公告
  • 2018年第63号(总第327号)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龙湖镇二初中部分校舍加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5月9日至9月19日,对新郑市教育体育局龙湖镇二初中部分校舍加固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龙湖镇二初中部分校舍加固工程,位于新郑市龙湖镇。主要施工内容为:书香楼、博学楼教学楼及淑娴楼、明德楼宿舍楼的翻新加固及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7092平方米;新建厕所一栋,建筑面积288.22平方米。2015年3月4日,市政府对《关于龙湖镇二初中部分校舍加固的请示》进行了批复,批复该工程概算费用620万元。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6年3月30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4833825.41元。设计单位为河南晨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新郑市教育体育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6年6月10日开工,2016年9月10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签证有:淑娴楼、明德楼宿舍楼外钢梯的设计变更;淑娴楼、明德楼宿舍楼实际测量面积比原图纸面积大,增加相应加固及翻新项目;新建厕所原有基础底标高由于有垃圾等杂填土,致使基础深度的增加;书香楼、博学楼、淑娴楼、明德楼外墙面砖的剔除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5658436.29元,审定金额5082837.82元,审减金额575598.47元。具体审计情况如下:

  (一)合同内报审额4833825.41元,审定金额4744401.69元,审减金额为89423.72元。主要审减原因:书香楼、博学楼教学楼安装给排水等未施工部分工程量均按规定扣减;淑娴楼、明德楼宿舍楼风扇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

  (二)合同外签证变更报审额824610.88元,审定金额338436.13元,审减金额为486174.75元。主要审减原因:书香楼博学楼教学楼瓷砖外墙、淑娴楼明德楼宿舍楼仿石砖外墙、淑娴楼明德楼宿舍楼卫生间洗手间墙面砖等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