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8-00071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8-12-26
  • 2018-12-26
  • 公告
  • 2018年第65号(总第329号)
新郑市2016年新村镇通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6月25日至10月18日,对新郑市2016年新村镇通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新郑市2016年新村镇通村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新郑市新村镇,道路全长5.23公里,其中:水泉行政村老黄庄—新密改建工程长1.2公里,文士湾行政村东炮李—万邓公路改建工程长0.8公里,鲍家行政村鲍家、张家—Y008公路改建工程长0.33公里,孙庄行政村徐岗—科张公路改建工程长1公里,屯孙肖家—万邓公路改建工程长0.93公里,西炮李—Y008西段公路改建长0.97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5.5米宽16厘米厚12%石灰稳定土基层、4.5米宽20厘米厚C25混凝土面层,两侧各为0.5米宽培土路肩。监理单位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2016年12月12日开工,2016年12月31日竣工,经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项目批复情况

  2016年4月20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河南省2016年通村公路和农村公路中小桥梁投资计划的通知》(郑发改投资〔2016〕208号文)总投资235.40万元,其中:国省投资104.60万元、郑州市投资52.30万元、新郑市自筹78.50万元。

  (三)项目招投标情况  

  该项目由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相关事宜,2016年11月30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裕实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2366622.90元。

  (四)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5月30日,新郑市财政局新村分局共收到财政资金1411600元(其中,中央407600元、河南省220000元、郑州市470700元、新郑市财政313300元)。

  已支付工程款1411600元,支付监理费28399.40元。

  二、工程投资额审核情况

  该工程送审金额2431776.63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403377.23元,待摊投资28399.40元。

  审定金额2382399.4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354000元,待摊投资28399.40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新村镇通村工程建设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群众生活便利、改善生产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工程资料基本反映了该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能够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及建设规模建设,并按照规定进行了招投标,但在项目管理中还存在未按规定单独核算、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多报审工程价款等问题,必须加以纠正和改进。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单独核算

  新郑市新村镇政府未对2016年新村镇通村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二)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条“履约担保:中标价的10%”,实际该项目中标单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对项目资金应单独核算,针对项目列示建安及管理费用,避免混淆资金用途;加强项目管理,督促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其他问题建设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