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8-00075
  • 新郑市审计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8-12-26
  • 2018-12-26
  • 公告
  • 2018年第69号(总第333号)
龙湖镇经一路等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4月27日至12月19日,对龙湖镇经一路等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龙湖镇经一路等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包括经一路、经二路、纬三街、规划支路四条道路;经一路南起祥和路,北至祥云路,长1031.032米,红线宽24米;经二路南起祥和路,北至纬三街,长598.755米,红线宽15米;纬三街西起经二路,东至郑新快速通道,长651.586米,红线宽24米;规划支路西起经二路,东至规划辅道,长543.234米,红线宽15米。施工内容:经一路及纬三街设计断面为5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5米人行道;经二路及规划支路设计断面为3米人行道+9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道路为18厘米厚4:12:84水泥石灰土+36厘米厚5%水泥稳定碎石+8厘米厚沥青混凝土;新雨水和污水工程。2013年11月4日,新郑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总投资估算2200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道路全长2.82公里,红线宽分别为24米和15米”,资金来源为新郑市本级财政资金(新发改综字〔2013〕57号文)。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3年12月20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17353539.65元。设计单位为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天一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开工日期2014年3月10日,竣工日期2016年12月28日,经验收为合格工程。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签证有:增加建筑垃圾清运,D400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变更为D400的HDPE波纹管,水泥稳定碎石由现场拌和变更为厂拌,拆除并恢复围墙156米。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23493304.85元,审定金额18073849.87元,审减金额5419454.98元,具体审计情况如下:

  (一)合同内报审结算金额18023381.44元,审定结算金额14114334.59元,审减金额3909046.85元。主要审减原因:1.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2.合同内增加的社保费用按规定扣减。

  (二)合同外报审金额5469923.41元,审定金额3959515.28元,审减金额1510408.13元。主要审减原因:1.多计取工程量按规定扣减。2.高套定额部分按规定扣减。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