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9-00120
  •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
  • 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行动
  • 2019-04-22
  • 2019-04-22
  • 通知
  • 郑社保新郑分〔2019〕3号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业务科室:

为防范社会保险经办领域潜在风险,切实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95号)精神,决定在全局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行动。现将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职责要求,抓好落实。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

                                                                                                                                            2019年4月22日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

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控体系为主线,以落实内控要求为核心,以相关业务科室为重点,以现场检查评估为手段,着眼经常、突出重点、立足自纠、做好预防。明确风险管理“一把手”责任制,不断夯实我局经办风险管理基础,健全风险管理各项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坚决遏制基金安全重大案件和一般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开展形式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赵明同志任组长,张智民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任组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社会保险综合科,张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向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各科室要对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检查表》(附件1)内容为自查自纠标准,结合实际经办业务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上报至社会保险综合科。

(三)认真做好自查整改。我局将迎接检查组的检查。对于风险管控检查评估不达标的,责令科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对科室长问责。

三、检查内容

2018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43号)落实情况。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是落实制约机制,健全内控体系情况;二是优化经办规程,严格流程控制情况;三是夯实会计基础,加强财务管理情况;四是严格权限控制,提升技防能力情况;五是建立评估制度,完善政策规定情况;六是加大监督力度,严查违规行为情况;七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情况;八是做好协调配合,合力防控风险情况;九是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检查督导情况。

四、迎检安排

迎接专项检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8日—4月28日)

各科室应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社会保险综合科负责督促检查、汇总上报情况。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整改。并于4月27日前将自查情况以及填写后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检查表》上报社会保险综合科。

(二)全面迎检阶段(5月5日—5月27日)

我局将迎接市局检查组的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或情况通报,认真整改。同时在此阶段,迎接市人社局检查组对我局的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接受法律法规的严肃处理。

(三)总结整改阶段(6月1日—7月28日)

要结合自查和上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四)迎接上级部门抽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

    按照人社部及省人社厅安排,做好迎检工作。

(五)健全机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通过专项行动,摸清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检查方式

我局自查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43号)为依据,根据贯彻落实情况填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检查表》(附件),逐条、逐关键字开展自查自纠,彻底分析制度流程需要完善的地方,以及日常工作疏忽的漏洞,并认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落实领导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要根据局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主动查找风险隐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统筹各险种,全面排查基金管理风险。要创新方式,加大检查投入,提升检查效率。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定期督导整改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对照责任,细化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三)督促问题整改。要结合社会保险基金违法案件暴露的风险点,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以流程控制、财务控制、系统控制为重点,突出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业务手工办理和现金业务,突出关键信息修改、一次性补缴、关系转移、提前退休、工伤认定、稳岗补贴审核拨付、大额待遇支付等高风险业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纠正。对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及时总结报告。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总结风险防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检查内容对风险防控状况作出评价和分析。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检查目标,形成检查及整改情况报告,及时报社会保险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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