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9-00122
  •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
  • 医疗保障,脱贫攻坚
  • 2019-05-14
  • 2019-05-14
  • 通知
  • 郑社保新郑分〔2019〕5号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关于印发《2019年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医疗保障、社保等部门对医保扶贫工作的要求,结合新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新郑市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扎实做好我市医疗保险扶贫工作任务,推动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就医结算更便捷,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保、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赵  明、张智民

副  组  长:李伟红

成员科室:办公室、基金财务科、信息科、居民社会保险征缴科、新农合、居民医保科等相关科室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晓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医疗保障工作组、信息保障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左玉杰任组长,负责脱贫攻坚的联络协调、推进情况的收集等工作。

(二)医疗保障工作组。李晓曼任组长,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脱贫攻坚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和巡查督导等工作。

(三)信息保障组。赵东杰任组长,协助做好全市困难群众信息数据筛查、比对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及分工

(一)精准识别,做好财政资助缴费工作,实现应保尽保

1.加强沟通,建立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扶贫、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提取全市贫困人口数据,建立工作联动,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

责任科室:居民社会保险征缴科、信息科

2.摸清底数,做好困难群众参保登记工作。根据民政、扶贫部门提供的全市困难群众信息,对贫困人员信息数据逐一进行比对、筛查,核准,做好参保和信息采集,建立精准完善的全市困难群众参保信息数据库。

责任科室:居民社会保险征缴科、信息科

3.精准识别,做好困难群众身份类别标识工作。按照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困境儿童数据的优先顺序添加标识,做到精准识别,确保将已核准有效身份信息的我市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责任科室:居民社会保险征缴科

4.落实财政资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协调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落实财政资助政策,对经民政、扶贫部门认定并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困难群众,其年度个人应缴纳居民医保费用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给与全额资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责任科室:居民社会保险征缴科、基金财务科

(二)完善待遇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扩大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将乙类药品以及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纳入门诊统筹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研究制定一般诊疗费支付政策,将一般诊疗费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明确一般诊疗费的支付标准、结算办法,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责任科室:新农合、居民医保科

2.完善门诊病种待遇保障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农村贫困人口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病种患者实行按月申报,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专家鉴定结果完成确认手续;符合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鉴定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同时享受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待遇且不受病种数量限制;继续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患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5%的倾斜政策。

责任科室:新农合、居民医保科

3.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倾斜政策。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一降一提高”倾斜政策,通过采取降低城乡居民医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倾斜政策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责任科室:新农合、居民医保科

4.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总体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不降低。  

责任科室:新农合、居民医保科

(三)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就医公平可及

1.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体系。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直接结算,新增医疗机构必须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推进医疗保障与医疗救助信息共享,推广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软件,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纳入“一站式”直接结算范围,减轻困难群众垫付住院医疗费用负担和报销奔波之苦。

责任科室:新农合、居民医保科、信息科

2.拓宽备案渠道,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优先做好对异地转诊的农村贫困人口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就医结算等服务,切实做好外出务工和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

责任科室:新农合、居民医保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医疗保险工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科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推进,积极会同扶贫、民政等部门核定农村贫困人口人员信息,结合实际制订扶贫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

(二)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发挥好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将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并按时足额享受相关待遇,坚决完成医疗保障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运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和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全方位深入宣传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各项惠民政策、富民措施。依托新媒体等平台,进一步充实宣传内容、丰富宣传载体、灵活宣传手段,着力做好政策解读,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宣传无死角、政策落实无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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