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和生产环节食品进行抽检,抽检的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类食品8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等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 新郑市孟庄镇豫湘品菜餐饮店进购的1批次老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974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河南工程学院学生一食堂进购的1批次老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450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 河南工程学院南校区龙源餐厅三楼东餐厅进购的1批次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95 mg/kg,标准规定为≤200 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二食堂采购的1批豇豆,克百威(克百威及3-羟基克百威之和,以克百威表示)检出值为0.10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各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