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9-00023
  • 新郑市民政局
  • 综合,政务,通知,消防,安全
  • 2019-05-07
  • 2019-05-08
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民政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新郑市民政局

                                                                              2019年5月7日

 

 

全市民政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同时,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在郑州市举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为有效防范化解全市民政系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和“小火亡人”事故,按照《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民明电〔2019〕71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止发生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范围及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分析近几年民政系统火灾发生场所和起火致灾原因,结合当前我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各民政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以下9类突出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民政服务机构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个别值班人员不清楚岗位火灾风险和处置流程。微型消防站人员不能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二)日常巡查检查不认真。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部分民政服务机构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和服务对象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一些民政服务机构在门窗上加装防盗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六)防火分隔不到位。住宿区域与非住宿区域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常闭式防火门常开。

  (七)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八)违规动火用电。在居住场所违规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九)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一些民政服务机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四、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机构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要对辖区内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传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督促辖区内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按照9类突出问题和附件中的常见隐患进行逐一对照,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建立台账、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机构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局属各单位也要按照9类突出问题和附件中的常见隐患进行逐一对照自评。5月30日前,各民政服务机构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分别书面报告相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报市民政局办公室。

  (二)行业集中排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结合民政服务机构自查自改情况,逐类机构、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采取约谈、督办等形式,跟踪督促机构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各相关科室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采取约谈、督办等形式,跟踪督促相关机构及时整改隐患问题。8月16日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将排查情况及机构底册台账书面报市民政局办公室。

  (三)深化专项治理。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消防安全大检查等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前期治理成效。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用电规范化、标准化。

  (四)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机构及其负责人,主动将其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并向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金融、保险等部门通报,推动在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融资、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五、工作阶段和步骤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明确职责、细化任务,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日至10月10日)。各相关科室要按照既定工作措施,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落实民政系统条线排查检查,着力整治各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市民政局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局属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民政系统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全市民政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确保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责任,加强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纳入民政业务督导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约谈机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较大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火灾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请于5月9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办公室;5月至9月,每月21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吴晓彬

  联系电话:62693057  

  电子邮箱:xzsmzj62693057@163.com

  附件: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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