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7-00039
  • 新郑市民政局
  • 综合,政务,民政,工作要点
  • 2017-02-24
  • 2017-02-27
新郑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新郑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民政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新郑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审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郑市民政局

                                                                         2017年2月24日

 

 

2017年新郑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郑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新郑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创优势、增实力、补短板、能抓住”工作方针,提标扩面,提质增效,统筹资源,强基固本,扎实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努力为促进新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持续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

  1.继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制度的衔接,做好低保兜底脱贫和特殊救助脱贫工作。

  2.按照郑州市要求,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3.开展低保工作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低保三级公开、网上资金公开等制度落实,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4.落实郑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综合管理,提升我市特困人员供养质量。做好特困人员排查认定工作,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优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结构功能。

  5.对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社会救助政策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二、加快推进老龄服务工作

  6.进一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7.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做好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审核,并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发放到位。

  8.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确保年内完成符合条件的城乡养老服务中心、托老站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50%以上的社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3张以上。

  9.加强对养老机构运营和服务的监管,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信息监测和分析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养老机构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应对水平。组织养老护理员及养老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机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

  10.按时及时登记和录入高龄老人信息,做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80岁及以上离退休人员高龄津贴的比对、审核发放工作。

  11.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精神,建立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为入住机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规避养老机构运营风险。

  12.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敬老文明号”创建及“老年节”敬老月活动,做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申报工作,在全市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3.全面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14.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15.完成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任务。积极开展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    

  16.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组织自然灾害信息员和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民政所长参加业务培训。

  四、大力促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17.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做好两类补贴对象的申报审批及资金发放工作。

  18.贯彻落实《慈善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注重慈善宣传,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慈善活动。认真做好第二个“中华慈善日”、第十个“郑州慈善日”系列活动和2017年慈善项目的实施工作。

  五、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19.加强双拥优抚组织机构和服务网络建设,深化“三级服务网络”建设。

  20.认真落实抚恤补助、医疗保障和义务兵优待金等各项优抚政策,做到各项优待抚恤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21.开展好2017年“双节”“八一”期间双拥活动和烈士公祭日活动。

  22.做好退役士兵接收报到、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伤病残退役士兵接受安置等工作,落实退伍安置“五项经费”政策,切实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培训质量,深化“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加大推荐就业服务力度。

  23.继续完善退役士兵信息查询数据库和“郑州市退役士兵服务网”建设。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涉访、涉诉事项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积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24.全面完成军休人员年度接收安置任务,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

  六、 不断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25.严格遵守行政审批“五单一网”制度,建立健全方便快捷的登记管理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认真把好登记入口关,强化监督管理工作。

  26.按照省、市有关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要求,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公益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监管。特别是紧密结合《慈善法》,加强对慈善组织登记的认定、登记与监管。

  27.积极探索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新方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和违法查处力度,有效管理和监督社会组织的活动。

  28.贯彻落实社会组织扶持政策,优先扶持发展一批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类等社会组织。

  29.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库,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将诚信内容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发挥社会组织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0.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工作。

  31.落实社会组织内部管控机制、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信息披露机制。

  七、稳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32.认真组织开展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

  33.继续推进“村改居”工作,及时做好撤销村委会与新建居委会的工作衔接,确保新改制社区组织体系、工作机制正常运转。

  34.继续深化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维护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监督权。

  35.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相关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精神,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办、居委会),行政村(社区)建立协商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36.认真做好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37.开展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工作。

  38.加快推进2017年市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强化正在实施的岗位、项目的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39.完善全市社工机构孵化基地运营机制,加快培育和发展民办社工机构,全面完成2017年新增社工机构任务。

  八、严格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40.规范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库。认真做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婚姻登记员管理,开展婚姻登记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41.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特别是冬夏两季专项救助服务工作。

  42.继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强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月”活动。

  43.做好殡葬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部免除新郑籍市民殡葬基本服务费。

  44.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日常监管,倡导文明祭扫理念,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树立绿色文明生态殡葬新风。

  45.继续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积极开展地名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和地名地址库建设工作。

  46.积极开展地名规划编制。做好新建待建街道命名、城镇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备案等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规范化建设。

  47.继续做好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和新标准界桩更换等工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排查并妥善处理边界纠纷隐患。

  九、着力提高民政综合保障水平

  48.加强信访稳定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或敏感时期民政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大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干部的教育、学习和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依法办信能力。

  49.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深化养老、社会福利、救助安置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认真排查整治火灾等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根据季节特点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开展不定期检查、抽查,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50.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更新有关政策和信息。做好政务信息采集、报送工作,按时按量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51.加强网格化工作。认真落实网格化工作机制,强化网格下沉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排查、发现和解决涉及民政问题的能力。

  52.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不断深化和拓展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助力民政事业发展。

  十、切实抓好从严治党工作

  53.做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郑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新郑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理论学习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宣传。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舆情监控等制度,切实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和问题处理水平。

  54.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素质提升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活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话率达到100%,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率100%,坚持干部工作纪实管理。

  55.坚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创新工会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密切联系群众,适应新常态,团结广大职工群众,努力做出新贡献。积极做好省级文明单位续创准备和迎检工作,紧密结合民政行业特点,开展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等机关文明创建活动。

  5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自觉践行“四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在重要节日前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的基础上,加强平时的提醒谈话,真正把纪律挺在前,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基础。每月组织1次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大对救灾款物、救助资金、优抚、养老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纠“四风”,做好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局纪检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57.抓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中共新郑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民政局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新民党字﹝2016﹞46号),认真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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