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
现将《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郑市民政局 新郑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4日
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民发〔2013〕178号)以及《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2013〕3号)、《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6〕67号)和郑州市2017年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新郑市于2017年启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岗位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是现代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大力推进公共财政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培养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扶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基础,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以普及应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为关键,以深化社会工作服务为重点,以满足村(居)民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能力提升等新的个性化服务为目的,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实效,为进一步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升社会治理与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服务项目及岗位
(一)项目名称: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1.项目个数:1个
2.预算资金:30万元,由各级财政负担。
3.服务对象:龙湖镇林锦店社区居民
4.服务时限: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
5.服务内容:
(1)加快推进社区党建社会工作。配合社区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党群服务,为社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培训等服务,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2)协助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制定、实施社区发展规划。
(3)协助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立本社区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驻区单位、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等单位之间的良好协作关系。
(4)针对社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做好调查建档和个案管理工作,并运用个案、小组等专业社会工作方法为特殊群体提供服务。
(5)针对社区内优抚对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退役士兵等民政服务对象做好建档立卡和个案管理工作,并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为其提供服务。
(6)针对社区居民开展矛盾调解、就业培训、健康保健等家庭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教育、娱乐等系列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7)推动社区公益服务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依托专业社工,发动社区居民开展社区互助与自助服务,建立完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8)积极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服务。
(二)项目名称:乡镇低保对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1.项目个数:1个
2.预算资金:30万元,由各级财政负担。
3.服务对象:新村镇、和庄镇辖区内低保对象、困难家庭等群体
4.服务时限: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
5.服务内容:
(1)立足乡镇,面向低保对象开展专业服务,积极实施社工介入低保核查计划,实现城乡低保对象的准确识别和精准定位。
(2)将社会工作服务引入低保对象动态监测,促进低保工作准确化。
(3)针对社会救助对象不同需求,社工积极开展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等服务。
(4)及时发现和解决重点服务对象的心理困扰,发掘服务对象潜能,帮助其提升生活信心。
(5)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制订可行的反贫困策略,提高重点服务对象社会适应能力,促进服务对象的社会融合。
(6)对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服务的义工进行专业培训,使其有效服务于服务对象。
(7)将社会工作评估方法用于低保工作实施效果测量,促进低保政策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工作。
(三)项目名称:乡镇关爱困境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1.项目个数:1个
2.预算资金:30万元,由各级财政负担。
3.服务对象:辛店镇、观音寺镇辖区内的困境老年人群体
4.服务时限: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
5.服务内容:
(1)立足乡镇,为所辖村(社区)的困境老年人进行个案管理,入户探访,调查建档,了解辖区内困境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2)指导和帮助服务对象获得所需资源,争取应拥有的权益,帮助服务对象克服生活困难、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增强服务对象自身能力、改善社会功能,使其有更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3)提供相应的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4)综合使用各种策略以强化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包括个人增能与自助、家庭照顾者支持、邻里互助、志愿者链接、增强村(社区)的权能。
(5)指导和帮助服务对象积极参与村(社区)活动,促进其与他人互动,协助服务对象尽其所能、发挥余热,使其从中获得自我价值,晚年生活更为充实。
(6)协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村(社区)和机构的养老服务,获得老年人补贴和高龄津贴等。
(四)项目名称:乡镇农村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1.项目个数:1个
2.预算资金:30万元,由各级财政负担。
3.服务对象:孟庄镇、薛店镇辖区内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
4.服务时限: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
5.服务内容:
(1)协助民政部门建立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随访核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和强制报告工作机制。
(2)在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发现、上报、评估、审核、救助、监管等环节发挥作用。运用社工专业工作方法为孤儿、困境儿童开展支持服务,提供救助和保护,使其得到适当的养育和照顾。
(3)为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情绪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行为指导等服务,发掘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潜能,引导其树立良好学习习惯,促进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4)加强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普法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行为偏差的提供矫正服务。
(5)搭建保护平台,整合当地资源,建立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伍。
(6)进行社会宣传倡导,营造有利于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五)项目名称:乡镇享受抚恤定补待遇优抚对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1.项目个数:1个
2.预算资金:30万元,由各级财政负担。
3.服务对象:龙湖镇、郭店镇辖区内享受抚恤定补待遇优抚对象
4.服务时限: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
5.服务内容:
(1)优抚政策宣传及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
(2)享受抚恤定补待遇优抚对象的日常探访服务。
(3)享受抚恤定补待遇优抚对象的互助与交流服务。
(4)享受抚恤定补待遇优抚对象的心理疏导服务。
(5)享受抚恤定补待遇优抚对象的晚年生活管理服务。
(6)享受抚恤定补待遇优抚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服务。
(7)享受抚恤定补待遇优抚对象实际需求的其他服务。
(六)岗位名称:乡镇民政所社会工作岗位
1.岗位个数:每个乡镇(街道、管委会)2个共计30个
2.预算资金:6.7万元×30个=201万元,由各级财政负担。
3.服务对象: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管委会)辖区内民政对象
4.服务时限: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
5.服务内容:
(1)民政所日常行政工作。
(2)民政对象的日常探访、互助与交流、心理疏导服务。
(3)民政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服务。
(4)民政对象实际需求的其他服务。
(七)岗位名称: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工作服务岗位
1.岗位个数:2个
2.预算资金:6.7万元×2个=13.4万元,由各级财政负担。
3.服务对象:流浪乞讨人员
4.服务时限: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
5.服务内容:
(1)立足市救助站,与村(社区)的流浪乞讨人员建立信任关系,了解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情况,对重点服务对象进行调查建档和个案管理。
(2)采取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对社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心理疏导、街头劝导、链接资源、技能培训、社会融入等服务,建立流浪乞讨人员志愿者服务队伍。
(3)积极配合市、县级救助站和乡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做好冬季救助工作,健全完善村(社区)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支持网络。
(4)在辖区内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关注度,面向流浪乞讨人员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提高重点服务对象社会适应能力,促进服务对象的社会融合。
(八)项目名称:督导评估项目
1.项目个数:1个
2.预算资金:30万元,由各级财政负担。
3.服务对象:承接新郑市购买的社会工作项目和岗位的社工机构、派驻项目和岗位社工以及全市社工机构
4.服务时限: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
5.服务内容:
(1)由督导人员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督导的方法,对岗位和项目服务人员通过系统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其项目或岗位服务专业技巧,促进其成长,帮助岗位和项目服务人员更好地开展服务。
(2)协助起草全市督导培训、选拔、培养及晋升等机制,组织培训市级社工督导人才。
(3)邀请知名专家面向全市社工机构及一线社工开展督导培训,推动本地督导工作发展。
(4)由专业评估机构、行业管理组织、专家、专业的会计和审计人员等通过对岗位社工、项目社工和机构负责人进行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对其服务开展情况从第三方角度予以监督和评估,以增进社工的专业服务技巧,提升专业社工服务质量,促进其规范运作,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用到实处。
三、实施步骤
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为公开招投标,服务周期为2017年8月—2018年8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准备阶段
时间:2017年6月—7月
(1)6月,由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局对专业社会工作项目进行招投标,并对参与投标的社工机构提供的项目或岗位和相关资质进行评审和筛选,最后,市民政局与中标机构签订三方协议。
(2)7月,由市民政局和中标机构对参与服务的一线社工进行岗前培训。
(二)实施阶段
时间:2017年8月—2018年8月
承接方根据服务项目或岗位组织实施服务计划,就项目或岗位开展情况定期向民政部门汇报,接受有关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及考核评估。
(三)总结评估
时间:2018年8月
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和岗位服务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科学衡量服务效果和目标完成情况,评估单位由招投标确定。评估结束后,市民政局对项目和岗位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四、支付方式
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资金先后分为三个阶段支付。社工机构中标,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后首期支付60%费用;年中对服务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支付20%费用;服务结束末期评估合格后支付剩余20%费用。
五、资质要求
(一)承接方须为在全国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工机构,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从业人员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主体,能够按照要求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二)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拥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较强的项目运营管理能力。
(三)无受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处罚、年检不合格或不接受年检等不良记录,已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构在最近一次考核评估中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
六、投标要求
承接机构应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机构派驻工作人员4名,其中项目社工3名,行政人员1名,3名项目社工应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具体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领域的社工实务活动满1年以上,能够按照要求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