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9-00045
  • 新郑市民政局
  • 综合,政务,通知,火灾防控
  • 2017-11-27
  • 2017-11-28
​新郑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民政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2017年11月27日

 

 

 

全市民政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民明电〔2017〕1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472号)和《新郑市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防安〔2017〕45号)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民政服务机构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国“两会”和重大节日期间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形势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全市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炎宏 

  副组长:乔国奇  袁文增  高雪鹏  高新晓  高颖敏 马万仓  李    鹏  白金安 

  成 员: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所长,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进一步细化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要召开会议、广泛动员、全面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活动总体要求,按照工作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工作,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后5天内)。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果为基础,持续推进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部门,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化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针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入冬取暖、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的现状,立即动员和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同时要加强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核查更新,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从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

  1. 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科室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分工,强化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全面摸排火灾风险隐患。各相关科室要自上而下逐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尤其突出对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把排查治理火灾安全隐患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盲区,要再次开展进门入户式防火检查和宣传提示,对可燃杂物违规堆放等动态隐患,要当场整改到位。

  3.全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工作。围绕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方案,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强化火灾防控。

  (三)大力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1.抓住重要节点宣传。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主题,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民政行业特点,认真开展好消防宣传月活动;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要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并积极联系媒体单位,注重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2.深入开展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剖析今年以来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让广大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对象受到触动、吸取教训,自觉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要通过张贴标语、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发送短信提示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增强火灾防范意识,提高火灾预防能力。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量大、火灾易发多发等情况,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部门开展面对面的消防专题宣教活动和现场模拟实战演练,提升服务管理机构应急救援和服务对象自防自救能力。

  3.培训消防安全“明白人”。各民政服务机构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加强全员消防技能培训,确定消防专职人员,加大对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特殊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机构等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的消防技能培训,促使重点单位由单个“明白人”向“明白人”团队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是火灾易发高发期,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明确职责,建立机制。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总要求,严格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要全面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加强火灾事故防范,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局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责令重新进行隐患整治。整治期间,将不定期督查各单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不力、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部署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活动期间,自12月起每月22日上午11时30分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后2天内上报整个活动总结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联系人:吴晓彬

  电子邮箱:xzsmzj6269305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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