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等规定,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部分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