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9-00024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
  • 2019-12-25
  • 2019-12-25
  • 公告
  • 2019年第20号(总第355号)
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月18日至4月18日,对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位于新郑市新村镇新村大道。主要施工内容:新村大道两侧安装双臂非对称太阳能路灯,主副灯分别为85W、25W LED光源。2017年2月10日,市政府在《新村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的请示》中批复“2017年新村镇申报的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建设内容为:汇远路道路工程及配套雨、污水工程,裴李岗路路面铺装工程,新村大道照明工程和新村大道北侧文体广场工程,预算总价15580000元”。其中新村大道照明工程招标控制价597650.95元。2017年9月7日,市政府在《关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道路照明工程增加工程内容的请示》中批复“增加新村大道照明工程的路灯基础、太阳能板、蓄电池等,共计1774786元”。对于该部分增加的工程财政评审价1272420.36元,2018年6月19日依据增加工程的财政评审价1272420.36元签订了补充协议。

郑州市嘉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的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7年4月20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汇远路道路工程及配套雨、污水工程;二标段新村大道照明工程;三标段新村大道北侧文体广场工程;四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本工程为第二标段,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南安居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585795.97元。截至审计时,该工程已支付350000元。监理单位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南意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开工日期2018年7月4日,竣工日期2018年9月4日,经验收为合格工程。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签证有:1.原路灯基础和太阳能板、蓄电池等设施无法重复利用,所有路灯增加灯杆基础和太阳能板、蓄电池;2.拆除原路灯、路灯基础和人行道等。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867562.03元,审定金额1561435.48元,审减金额306126.55元。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