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9-00076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
  • 2019-12-25
  • 2019-12-25
  • 公告
  • 2019年第72号(总第407号)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轩辕小学迁建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2月20至12月28日,对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轩辕小学迁建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轩辕小学迁建项目位于轩辕路北侧,原新建路办事处院内。建设内容为一栋回形教学楼,教学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857.30平方米,共36个教室。2016年11月10日,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关于迁建轩辕小学的请示》,经市政府批复该项目总投资252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500万元。2017年2月6日,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增加轩辕小学建设费用的请示》,经市政府批复,同意轩辕小学增加建设负一层,增加造价725万元。项目经评审招标控制价为26065019.09元。

河南万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该项目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7年5月4日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林州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25569333.33元。设计单位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7年4月1日开工,2017年9月15日完工,2017年12月6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期间变更及追加签证主要有:1.教学楼,负一层取消;外立面铝合金格栅变更为热镀锌方钢;一层外走廊增加塑钢窗封闭和地弹门;基础开挖后因土质不符合要求,设计单位要求用三七灰土分层换填;院内增加花岗岩路面;2.新建路办事处原办公楼:原墙面铲除后改造为真石漆;部分房间内墙面铲除后、重新施工888内墙涂料;更换开关和灯具;3.垃圾清运等。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项目报审金额27916170.04元,审定金额23743742.96元,审减金额4172427.08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内报审金额21491961.05元,审定金额18601211.98元,审减金额2890749.07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分部分项多计取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如,砌体报审2514.48立方米,审定2126.85立方米,审减387.63立方米;混凝土报审5126.76立方米,审定4374.30立方米,审减752.46立方米;钢筋报审784.047吨,审定581.782吨,审减202.265吨;块料墙面报审2685.29平方米,审定2013.10平方米,审减672.19平方米;抹灰面油漆报审25373.50平方米,审定22571.46平方米,审减2802.04平方米。二是规费按规定审减。

(二)变更签证报审金额6424208.99元,审定金额5142530.98元,审减金额1281678.01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分部分项多计取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如,内墙面铲除报审2782.96平方米,审定1932.56平方米,审减850.40平方米;外墙真石漆报审2652.94平方米,审定1802.54平方米,审减850.40平方米;二是高套定额按规定扣减。如,内墙面铲除报审5.29元/平方米,审定3.53元/平方米,审减1.76元/平方;抹灰面油漆报审23.25元/平方米,审定16.56元/平方米,审减6.69元/平方米;花岗岩路面报审339.06元/平方米,审定286.67元/平方米,审减52.39元/平方;格栅灯更换报审141.11元/套,审定80.74元/套,审减60.37元/套;三是规费按规定审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评标委员违规评标

先开工后履行招投标程序。报审资料显示,该项目基础垫层施工日期2017年4月4日,开标时间2017年5月4日,开标前施工资料中施工、监理单位与中标单位一致。

评标委员违规评标。评标过程中,5个投标人投标文件均作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服务承诺,但评标专家对中标人林州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打了满分,对其他4个投标人均打0分。开标时,仅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携带企业业绩等原件,商务分为满分,其他4个投标人商务评分均为0分。评标委员会未如实向招标人报告评标疑点且评标意向明显,违规评标。

(二)多计取工程价款

经认真核实报审资料及勘察现场,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量及高套定额现象,共多计取工程价款4172427.08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招投标工作严谨;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其他问题建设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