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9-00103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
  • 2019-12-25
  • 2019-12-25
  • 公告
  • 2019年第99号(总第434号)
新郑市2016年度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和2017年中省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第三标段(辛店镇王庄村和黄岗村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6月24日至8月2日,对新郑市2016年度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和2017年中省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第三标段(辛店镇王庄村和黄岗村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2016年度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和2017年中省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涉及辛店镇王庄村、黄岗村,观音寺镇史庄村、岳口村和具茨山社区。该工程为三标段辛店镇王庄村和黄岗村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实施地点位于辛店镇王庄村和黄岗村,主要工程内容为:黄岗村新打机井2眼(井深215米)、20T压力罐2台、200QJ20-148/11潜水泵2套、智能控制阀2台、敷设VLV22-3×35mm2+1×16mm2电缆300米、敷设110PVC管1000米;王庄村新打机井2眼(井深295米)、20T压力罐2台、200QJ20-148/11潜水泵2套、智能控制阀2台、敷设VLV22-3×35mm2+1×16mm2电缆300米、敷设110PVC管4000米,并设立永久性固定标志牌。

2016年10月18日,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16年度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6〕325号),分配新郑市资金255.5万元(其中,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50万元、减贫成效奖励资金100万元、项目管理费5.5万元);2016年9月26日,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第二批综合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6〕574号),分配新郑市资金120万元(其中,市财政80万元、县配套40万元);2016年12月20日,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郑财预〔2016〕807号),下达新郑市资金243万元。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7年8月29日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三标段中标单位为许昌水利凿井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416529.84元。监理单位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新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指导、资金分配、报账审核、项目批复验收等工作。2017年9月20日开工,11月20日完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主要有:原设计黄岗村新打机井井深215米变更为220米。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405070元,审定金额1399558.10元,审减金额5511.90元。审减主要原因:多计取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如,黄岗村敷设电缆报审300米,审定265米,多报审35米;110PVC管报审1057米,审定1000米,多报审57米;王庄村敷设电缆报审300米,审定283米,多报审17米;110PVC管报审4048米,审定4000米,多报审4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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