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9-00113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
  • 2019-12-25
  • 2019-12-25
  • 公告
  • 2019年第109号(总第444号)
新郑市林业局2016年度林业产业发展引导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5月28日至9月12日,对新郑市林业局2016年度林业产业发展引导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林业局2016年度林业产业发展引导项目,分为八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位于河南如意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园区内,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一座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钢结构仓库,铺设混凝土路面2000平方米,路面设计结构为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15厘米厚12%石灰稳定土;二标段位于郑州市大母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园区内,主要施工内容为:铺设混凝土路面7280平方米,路面设计结构为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18厘米厚12%石灰稳定土;三标段位于郑州市龙程苗木种植有限公司园区内,主要施工内容为:铺设混凝土路面2520平方米;四标段位于新郑市红豆生态农林开发种植场园区内,主要施工内容为:铺设混凝土路面3285平方米、铺设混凝土侧石2180米、新建排水沟192米;五标段道路位于河南沣都农业有限公司园区内,主要施工内容为:铺设混凝土路面6003平方米;六标段位于郑州市大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园区内,主要施工内容为:铺设混凝土路面4426.95平方米;七标段位于新郑市星源林果种植有限责任公司园区内,主要施工内容为:铺设混凝土路面4000平方米;八标段为打井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1.在郑州市龙程苗木种植有限公司园区内新打120米深机井两眼,安装无塔供水设备一套,100亩滴灌设施一套;2.在郑州市大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园区内新打200米深机井一眼,安装无塔供水设备一套;3.在新郑市星源林果种植有限责任公司园区内打机井两眼,安装无塔供水设备两套,铺设供水管道4000米。

2016年4月14日,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林业产业发展引导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6〕142号文)下达该项目财政扶持资金480万元;2016年5月9日,新郑市林业局《关于2016年度林业产业发展引导项目招标的请示报告》,市政府批复该项目建安投资480万元。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的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6年10月10日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第一标段中标单位为天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价800000元;第二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兴隆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价800000元;第三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商都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300000元;第四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世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600000元;第五标段中标单位为郑州新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600000元;第六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480000元;第七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40000元;第八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誉庭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980000元。监理单位为郑州众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新郑市林业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整体开工日期为2016年11月7日,整体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27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签证有:第四标段因山地地形多变,取消部分排水沟,增加道路1088平方米。其他标段无追加变更签证。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4871101.16元,审定金额4278068.30元,审减金额593032.86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第一标段报审金额800000元,审定金额729508.36元,审减金额70491.64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多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如:高强螺栓报审392套,审定280套,多报审112套;钢拉条报审0.721吨,审定0.46吨,多报审0.261吨;二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规定扣减。如:水泥混凝土路面报审65.33元/平方米,审定61.81元/平方米,多报审3.52元/平方米;石灰稳定土报审9.33元/平方米,审定7.63元/平方米,多报审1.7元/平方米;三是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扣减;四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增值税由11%调整为9%,多报审税金按规定扣减。

(二)第二标段报审金额800000元,审定金额728935.12元,审减金额71064.88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高报审套定额综合单价按规定扣减。如:水泥混凝土路面报审75.73元/平方米,审定72.80元/平方米,多报审2.93元/平方米;二是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扣减;三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增值税由11%调整为9%,多报审税金按规定扣减。

(三)第三标段报审金额300000元,审定金额256912.05元,审减金额43087.95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规定扣减。如:石灰稳定土报审27.83元/平方米,审定16.70元/平方米,多报审11.13元/平方米;二是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扣减;三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增值税由11%调整为9%,多报审税金按规定扣减。

(四)第四标段报审金额671101.16元,审定金额430280.14元,审减金额240821.02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规定扣减;如:水泥混凝土路面报审71.31元/平方米,审定56.67元/平方米,多报审14.64元/平方米;安砌侧石报审42.05元/米,审定37.62元/米,多报审4.43元/米;二是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扣减;三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增值税由11%调整为9%,多报审税金按规定扣减。

(五)第五标段报审金额600000元,审定金额552041.24元,审减金额47958.76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规定扣减。如:水泥混凝土路面报审65.91元/平方米,审定61.67元/平方米,多报审4.24元/平方米;二是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扣减;三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增值税由11%调整为9%,多报审税金按规定扣减。

(六)第六标段报审金额480000元,审定金额414852.59元,审减金额65147.41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规定扣减。如:水泥混凝土路面报审65.44元/平方米,审定62.94元/平方米,多报审2.5元/平方米;石灰稳定土报审22.57元/平方米,审定16.6元/平方米,多报审5.97元/平方米;二是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扣减;三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增值税由11%调整为9%,多报审税金按规定扣减。

(七)第七标段报审金额240000元,审定金额218213.94元,审减金额21786.06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规定扣减。如:水泥混凝土路面报审34.69元/平方米,审定33.66元/平方米,多报审1.03元/平方米;石灰稳定土报审15.53元/平方米,审定14.06元/平方米,审减3.52元/平方米;二是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扣减;三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增值税由11%调整为9%,多报审税金按规定扣减。

(八)第八标段报审金额980000元,审定金额947324.86元,审减金额32675.14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多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如:在新郑市星源林果种植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埋设动力电缆报审工程量1200米,审定600米,多报审600米;二是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扣减;三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增值税由11%调整为9%,多报审税金按规定扣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构层厚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该工程一标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厚度为20厘米,经随机取芯平均厚度为19.25厘米;二标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厚度为20厘米,经随机取芯平均厚度为19厘米,且路面养护效果不好;四标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厚度为15厘米,经随机取芯平均厚度为12.13厘米;五标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厚度为18厘米,经随机取芯平均厚度为17厘米;六标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厚度为20厘米,经随机取芯平均厚度为19.2厘米;七标水泥混凝土路面现场养护效果不好。以上标段结构层厚度均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2014年4月14日,郑州市林业局、郑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2016年度林业产业发展引导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郑林〔2017〕44号文)显示项目通过验收。

此次审计把取芯厚度不够部分工程价款已经扣除。

(二)多计取工程价款 

经认真核实报审资料及勘察现场,发现该工程存在多计工程量现象,共多计取工程结算价款593032.86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林业局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其他问题建设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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