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9-00156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
  • 2019-12-27
  • 2019-12-27
  • 公告
  • 2019年第152号(总第487号)
新郑市2017年度省级奖励资金及2018年省级第二批资金项目三标段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6月19日至7月10日,对新郑市2017年度省级奖励资金及2018年省级第二批资金项目三标段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郑市2017年度省级奖励资金及2018年省级第二批资金项目,涉及辛店镇史庄村、马沟村、贾岗村、孟庄镇冯辛庄村和具茨山管委会郭老庄村五个贫困村,共分为四个标段。该工程为三标段辛店镇马沟村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辛店镇马沟村,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18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道路14251.54平方米,15厘米厚10%石灰稳定土15835.05平方米,培土路肩3800.40平方米,挖土方7717.91立方米,利用土方7717.91立方米,借土填方2407.15立方米,并设立永久性固定标志牌1个。

2018年7月19日,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对2017年度省级奖励资金及2018年省级第二批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请示》,批复总投资6650000元(省级资金);2018年9月25日,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托河南豫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招标控制价评审报告(豫信审字〔2018〕331号)评审金额为6458451.25元(其中: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986749.59元)。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8年10月30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最终确定三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顺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986749.59元。监理单位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新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指导、资金分配、报账审核、项目批复验收等工作。2018年11月10日开工,12月9日完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986993.07元,审定金额1976023.11元,审减金额10969.96元。主要审减原因:培土路肩报审3800.40平方米,审定3436.60平方米,审减363.80平方米;保险费实际未发生按规定审减;安全生产费按规定审减。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