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9-00021
  • 新郑市民政局
  • 综合,政务,通知,脱贫攻坚
  • 2019-01-03
  • 2019-01-11
关于印发《新郑市民政局2019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新郑市民政局2019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郑市民政局

                                                                     2019年1月3日

    

 

新郑市民政局2019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郑州市和新郑市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我局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民政部门脱贫攻坚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1.提升兜底保障水平。按照分别按照每人每月43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每人每月645元的标准,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并按照郑州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适时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低保办、救灾科
  2.精准确定保障对象。全面落实《郑州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方案》,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低保渐退、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制度规定,将因残疾、重病、子女教育等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劳动力系数较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作为保障重点,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残、重病人员,经个人申请,参照单人户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责任单位:低保办
  3.加强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各乡镇明确和完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并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机制,依托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更加顺畅高效。

  责任单位:救灾科、低保办、福利科
  4.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双向认定,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线标准。

  责任单位:低保办
  5.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每年对集中供养特困老人免费深度体检一次,探索建立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实行分散供养人员巡访制度。

  责任单位:救灾科

  6.进一步健全我市临时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救难作用,有效解决群众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的基本生活困难,确保他们维持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救灾科
  7.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福利科

  (二)落实驻村帮扶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确保扶贫责任落实、对口扶贫、“一对一”帮扶任务完成。选派好驻郭店镇小司村工作队,全面完成驻村帮扶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殡仪馆等

  (三)落实结对帮扶工作任务

  围绕南召县脱贫总体目标,统筹脱贫攻坚所需与新郑民政所能,聚焦重点人群、聚焦群众直接受益、聚焦能力提升,通过结对帮扶,向南召县捐助150万元,用于南召县小学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推动南召县脱贫攻坚进程,同心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责任单位:市慈善总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尚忠担任组长,局科级干部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组织落实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民政各类资源要素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集,形成民政精准扶贫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宣传全市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托底作用,深入宣传民政扶贫政策,充分调动全社会关注、支持民政工作的积极性,为全市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深入乡镇、村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掌握有关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力量对乡镇有关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并将情况及时汇总、反馈给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