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20-00060
  • 新郑市民政局
  • 综合,政务,公告,脱贫攻坚
  • 2020-04-02
  • 2020-04-03
新郑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行业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现将《新郑市民政行业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42

 

 

 

 

新郑市民政行业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年。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确保打赢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央、省、市及行业部门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及《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行业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民文[2020]38)文件精神,结合新郑市民政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及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为主线,以提高脱贫群众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紧密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聚焦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政策兜底,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强化监测预警和帮扶,确保不返贫、不产生新的贫困人口,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全面小康。

二、工作任务

1.做好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工作。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坚持保人、保户相结合,落实好单人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保障到位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时查处错保”“漏保及违规违纪问题防止出现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通过提标扩面,增强农村低保的兜底保障能力,使更多的贫困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有效防止其返贫致贫;稳步推进特困供养兜底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护理型床位的设置和改造,提高收住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服务能力,确保2020年全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利用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日间照料;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探索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进一步优化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全面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低保办、社会救助科牵头)

2.切实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按照《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扶贫办关于进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民文[2019] 113号)要求,更好解决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防止家庭因病、因灾等临时性困难陷入贫困,有效防止返贫。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给予每人不超过当月城市低保标准10倍的一次性救助,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额度,同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规范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救助金额不超过当月城市低保标准3倍的,可以委托乡镇(街道)审批。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以及因灾致贫返贫或者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受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社会救助科牵头)

3.稳步推进残疾人保障工作。继续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规范化发放,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足额发放到位(福利科牵头)

4.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社会力量是脱贫攻坚的生力军,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补充,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投身脱贫攻坚,形成强大合力鼓励和支持全市行业协会开展扶贫活动社会组织管理科牵头

5.积极引导慈善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加强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能力建设,引导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慈善总会牵头)

6.持续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全面落实“四不摘”要求,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加强动态监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因地制宜以产业为基础,以项目做支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持续开展 “一帮一”结对帮扶,按照一户一策,制定后续帮扶措施,对无劳力、无“造血”功能的贫困户,通过纳入低保、提高低保标准、大病救助等政策兜底解决,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劳动技能培训、联系外出务工、提供公益性岗位转移就业等措施,确保贫困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积极落实驻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各项待遇,加人文关怀和监督管理。(驻村工作队、相关科室牵头)

7.多措并举做好民政综合保障工作。继续开展民政行业脱贫攻坚培训深化基层经办工作人员作风能力建设,提升民政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能力,切实为兜底保障脱贫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照反馈问题,逐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持之以恒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公开透明整改,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做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积极畅通群众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信访事项转办力度,跟踪抓好落实推进脱贫攻坚信访事项源头预防和实体化解。(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三、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行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组织抓好脱贫攻坚具体业务工作的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和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大力开展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及时挖掘和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和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传媒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全力营造脱贫攻坚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3.加强督查督导,确保工作实效。将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纳入成效考核,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各业务科室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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