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20-00064
  • 新郑市民政局
  • 综合,政务,通知,城乡低保
  • 2020-05-27
  • 2020-05-29
关于印发《2020年新郑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社会事务办公室:

现将《2020年新郑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7日

 

 

 

2020 年新郑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新郑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政工作和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民文〔2020〕48 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20 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方案》(郑纪办发〔2020〕3 号)和《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 年郑州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民文〔2020〕71 号)要求,结合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拓展治理内容,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落实落地,着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为决战脱贫攻坚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

一、重点任务

(一)清理纠正城乡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问题将《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民文〔2018〕222 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结合郑州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一次城乡低保兜底脱贫调查排查活动,检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情况、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检查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低保规范化行政文书应用以及低保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

(二)清理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将《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民文〔2019〕113 号)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情况,临时救助标准落实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情况。

(三)清理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民发〔2019〕124 号文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豫民文〔2020〕3 号)和《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进行排查的通知》(郑民明电〔2019〕214 号)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是否将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审核上报是否及时发放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费,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特困供养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

(四)清理纠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将《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9 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豫民明电〔2020〕9 号)和《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郑民明电〔2020〕64 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是否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辖区社会救助对象疫情信息收集情况;全面了解救助对象和新冠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情况;根据居民消费价格及食品类价格变化,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情况。

(五)加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落实力度。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检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检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城乡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城乡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六)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监管作为治理重点,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城乡低保资金等问题。

(七)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持续推进低保公开公示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值守、事项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执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城乡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以查处促整改。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

(八)加大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力度。以《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 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郑脱贫办〔2020〕13 号)反馈的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落实,认真抓好对照检查和问题整改,所反馈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个性问题全部销号清零,面上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工作措施

(九)完善制度机制。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健全部门协调和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和社会救助对象诚信体系建设,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

(十)建立联合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市民政局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督导组,深化细化督导检查措施,对脱贫攻坚任务重、群众反映问题强烈以及矛盾困难突出的乡镇(街道、管委会)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同时,结合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随机抽取或重点选择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群众来信来电数量较多、负面舆情突出的地方,直接深入村居,实地检查低保信息公开公示情况、低保规范行政文书使用情况、抽查投诉举报电话值守情况等。

(十一)开展以案促改集中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按季度收集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查处违反城乡低保政策落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20 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集中开展以案促改行动,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深度剖析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定上补齐短板,从警示教育上固本培元,推动城乡低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十二)注重宣传引导。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介绍,及时收集汇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推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及时在门户网站对城乡低保标准、低保对象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和群众求助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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