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聘任第二届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的通知
新教督办[2018]2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有效充实教育督导力量,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推动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依法执教、依法行政,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经研究,决定聘任陈钰锋等82名同志为新郑市第二届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聘期三年。
希望被聘任的各位督学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胆开拓、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教育督导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新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名单
2.新郑市责任督学分包学校一览表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