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0-00379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20-08-27
  • 2020-08-27
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依据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122执4640号之二;中牟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豫0122执4640号及中牟县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法律文书,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将郭玉靖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北侧、李垌村西侧富田·兴龙苑30号楼1单元3301,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豫(2017)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08592号的房产权利转移登记至买受人王丽(现权利人)名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郭玉靖的原不动产权证书进行公告作废。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8月27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