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0-00413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李中其
  • 2020-09-07
  • 2020-09-0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中其因保管不善,将新土国用(2001)第20241土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中其

20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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