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0-00417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 2020-09-07
  • 2020-09-07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告(新分)2020-0014

依据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21229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豫021229号及成交确认书的法律文书,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将马帅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61号正商·瑞钻14号楼4单元701,合同号为:14000805140的房产权利转移登记至杨丹丹(现权利人)名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马帅的原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公告作废。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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