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0-00419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胡贵彬
  • 2020-09-08
  • 2020-09-08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胡贵彬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01)第2022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贵彬

2020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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