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0-00465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郑州喜来乐枣业有限公司
  • 2020-10-10
  • 2020-10-10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郑州喜来乐枣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房产证为:新郑房权证孟庄镇字第03010064200301006421,0301226422,0301006423,0301006424,0301006425号丢失,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州喜来乐枣业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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